20歲男被疑染疫死亡3小時就火化 2天後檢驗結果翻盤 家屬悲未見最後一面

2020-05-13 16: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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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市1名男子暈倒後猝死,因被判定疑似新冠肺炎個案在3小時內被送至火化。圖為北市二殯火化場。(資料照,顏麟宇攝)

桃園市1名男子暈倒後猝死,因被判定疑似新冠肺炎個案在3小時內被送至火化。圖為北市二殯火化場。(資料照,顏麟宇攝)

桃園市1名20多歲的男子日前於凌晨時在網咖突然暈倒,送醫後發高燒至42度,經搶救後仍宣告不治。醫師死亡證明書上標明「急性肺炎和心肌損傷」及「疑似新冠肺炎(武漢肺炎)」,遺體迅速在3小時內被火化,死者母親因此未能見到兒子的最後一面。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表示,此案是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所制定的程序處理,檢驗結果若是陰性,將回到一般遺體的處理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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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者過世前前一天仍和家人同住,案發當天午夜時分外出至網咖,2時左右暈倒且有發燒症狀被送至醫院,經過搶救仍回天乏術。家屬於早上8時20分收到死亡證明書,隨即在9時收到火化通知,遺體則在11時就被火化,從死亡確立到火化期間不滿3小時,且遺體在經檢測後,死者呈現新冠肺炎陰性。

衛生局:個案從送醫到火化過程並無違法

家屬認為,死亡證明寫著「急性肺炎和心肌損傷」及「疑似新冠肺炎」,但採檢報告2天後出爐,檢測結果呈現陰性,家屬相當不能接受。醫院澄清,醫護本著職責進行積極救治,患者仍不幸過世,醫師也向家屬說明死因及開立死亡證明,不過遺體的處理方式不在醫院的職權範圍內,因此不便評論。

桃市衛生局表示,個案依據中央「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通報個案處理流程」所制定的程序處理,一採時被判為疑似新冠肺炎個案,須隔24小時完成2次採檢,若結果皆為陰性方能排除,個案雖完成1採陰性,但因只有1次採檢,依程序仍應視為疑似個案,故遵照中央流行疫情中心規定儘速完成遺體火化。衛生局指出,個案從送醫到死亡被火化過程,中間並無違法,案發後曾協調家屬與院方調解,醫院做出善意回應,但家屬則尚未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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