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典蓉專欄:台灣的人權無效論

2020-02-20 0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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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情橫掃,陸配成了被歧視的另類受害者。(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疫情橫掃,陸配成了被歧視的另類受害者。(資料照片,陳明仁攝)

民進黨政府號稱人權立國,但是一場疫情就讓人權成為昨日雲煙;前總統馬英九為陸配及子女返台請命,援引國際公約,立即成為覺青及運動青年的笑柄;有一天疫情過去,我們回首此刻會發現,普世人權成了犧牲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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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被譏為「忽然人權派」,現在談陸配及兒童人權,過去為何從不為西藏人權議題發聲,為何不為香港反送中青年發聲-------,這張人權表單可以無限延伸下去,然而,批評者也值得被挑戰的是,在為西藏人權發聲時,為何無暇為身邊的陸配及未成年子女發聲,尤其是對該被優先保障的兒童,尤其這是台灣人使得上力的,對覺青而言,難道人權是有差別的。

國籍優先原則卻偷渡了歧視

但人權理念如此不堪一擊,有其時空背景,病毒也許無國界,但人類防堵疫情卻是靠人為疆界,一方面是自保的天性,一方面是疾病總是來自「外人」、「他者」這樣的偏見,自保的國籍原則成為新的普世原則;人權的無效在台灣相當明顯,疫情指揮官陳時中在否決讓「小明」來台時公然說,沒有選擇我國國籍,就要承擔自己的選擇。然而,即使接受國籍論的標準,陳時中的說法仍然不公平,因為陸配當初和台灣人婚嫁,未必預期要在兩地做出零和的選擇,畢竟依法台灣和中國大陸還是稱為兩岸關係,退一步言,假使說小明的父母未為他選擇中華民國籍,完全是為了享有中國的好處,是否因此小明失去來台和父母團聚的權利?我們換個國家想一下,台灣也有父母刻意為兒女取得美國籍,當他們的父母專案申請和子女團聚時,也要受到不選我國籍的非難嗎?也要受到不認同的責難嗎?

可怕的是,這一波的國籍論也悄悄的偷渡,從未選我國籍的小明,牽連到選了我國籍的小明,再蔓延到正在等國籍的陸配、或甚至是已拿到國籍的陸配,疫情橫掃而過,陸配一夕間成了「非國民」,他們一言一行要被檢視,他們被側目而視,他們沒有批評政府的權利(會被批是不知感恩),所謂的國籍論其實偷渡了歧視。

馬英九援引兒童權利公約的人權主張為小明及陸配發聲,這個人權策略無形中也承認了陸配和「小明」的弱勢及非國民待遇,就如漢娜鄂蘭所形容二戰前,「猶太人比任何人都清楚,只有那些弱小到無法捍衛其『特殊人權』,也無法執行自己法律的人才會求助於『人權』」;多年後,義大利哲學家阿岡本呼應鄂蘭,「不被國家承認,喪失公民身份與法律保障的難民」可稱之為「裸命」,只剩下「神聖不可侵犯」的人權。

可悲的是,當陸配只剩下人權,台灣的人權狀態經過這一波疫情衝擊,也在崩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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