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委:法務部執行死刑違反兩公約

2014-05-05 09: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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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復甸更直指,法務部已將兩公約國內法化,因此近年法務部年年大批執行死刑,已明顯已違反主張廢死的「兩公約」條文。(取自網路)

李復甸更直指,法務部已將兩公約國內法化,因此近年法務部年年大批執行死刑,已明顯已違反主張廢死的「兩公約」條文。(取自網路)

法務部4月29日執行5名死囚死刑,其中3名遭槍決死囚死刑判決仍有爭議,劉炎國當天下午甫由委任律師提出非常上訴,旋即遭到駁回;杜氏兄弟則因判決死刑事證全憑中國公安的鑑定書和筆錄,證據力有爭議,正由人權團體搶救中,但法務部長羅瑩雪仍執意簽下死刑令,監委李復甸已決定就此次法務部執行死刑爭議展開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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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復甸更直指,法務部已將兩公約國內法化,因此近年法務部年年大批執行死刑,已明顯已違反主張廢死的「兩公約」條文。

李復甸指出,法務部明顯違反兩人權公約中「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的第6條第6款,「本公約締約國不得援引本條,而延緩或阻止死刑之廢除」,但法務部屢屢以兩公約的中第6條第2到5款中對於未廢除死刑國家的諸多執行死刑限制規定,以此解釋為兩公約許可死刑,甚至以做為政府在遵守兩公約的同時,也可以執行死刑的依據,近年來,更變本加厲,年年大批執行死刑,其實已違反兩公約第6條第6款規定,援引兩公約條文來做為延死刑廢除的藉口。

馬政府幾乎年年執行死刑,廢死聯盟、民間司改會等人權團體強力撻伐馬政府違反兩公約簽署內容,但政府卻始終置若罔聞,今年4月29日法務部兩次執行5名死囚死刑,人權團體也再度控訴法務部漠視「兩公約」規定。

監委李復甸長期關注司法人權,他指出,法務部振振有詞地引用「兩公約」內容,堅持兩公約中並未主張一定要廢除死刑,法務部多引用兩人權公約中的「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6條第2至5款內容,公約中明訂未廢除死刑之國家在一定規範下可以執行死刑,如未滿18歲之人犯罪、非犯罪情節重大者、受死刑宣告有請求特赦或減刑之權者等多種條件下,不得執行死刑,作為兩公約許可未廢除死刑國家執行死刑的依據。

但李復甸更進一步指出,總統馬英九已於2009年批准並執行「兩公約」及施行法,因此兩公約規定已經國內法化,法務部更是兩公約施行法的執行機關,卻又只是選擇性執行兩公約第六條規定,明顯違反兩公約,令人無法思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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