歷史上的今天》12月15日──納粹「最終解決方案」劊子手艾希曼 在耶路撒冷遭判死刑

2018-12-15 0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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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希曼於防彈玻璃後面受審。(美聯社)

艾希曼於防彈玻璃後面受審。(美聯社)

「我必須告訴你們,我一點都不後悔。」──前納粹高官阿道夫‧艾希曼,1961年12月15日,耶路撒冷

1945年11月,二戰戰勝國組成國際軍事法庭,在紐倫堡對22名納粹軍政首腦進行公審,史稱「紐倫堡大審」(Nuremberg Trials)。正義似乎已獲得彰顯,世界開始忙於戰後重建,邁向嶄新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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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這場審判獨漏一名重要人物:阿道夫‧艾希曼(Adolf Eichmann)。這名人稱「納粹劊子手」的高官,在納粹德國系統化滅絕歐洲猶太人的計畫之中,一手包辦了「最終解決方案」(Endlösung der Judenfrage),也就是奴役、虐待並屠殺600萬猶太人和500萬共產分子、羅姆人、同性戀者等少數族群的驚世暴行。

左:著納粹軍服的艾希曼;右:艾希曼於耶路撒冷受審。(圖/維基百科)
左:著納粹軍服的艾希曼;右:艾希曼於耶路撒冷受審。(圖/維基百科)

頭號戰犯藏匿阿根廷

原來,在二次大戰結束前,艾希曼成功從俘虜他的美軍手中脫逃,之後在昔日同袍和達官貴人幫助下,隱姓埋名逃到了阿根廷定居,據日後不斷挖掘出的資料顯示,艾希曼非但對自己的所作所為沒有一絲懊悔,還相當為此驕傲,甚至常常不顧身分曝光的危險,在公開場合向人吹噓。

艾希曼自以為天高皇帝遠,不會被追查。而1950年代的德國也處處高談著重建、原諒與共生。因為上自政要名流、下至販夫走卒,太多人即使不是納粹成員,都曾與納粹合作,連國家法律都還沿用許多納粹時期舊法,幾乎沒有人真心想追究那場屠殺暴行。

納粹大屠殺中的死屍堆積如山。(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納粹大屠殺中的死屍堆積如山。(圖/維基百科公有領域)

德國猶太裔檢察官矢志追查

歷史彷彿總會出現一位獨排眾議的英雄,時任德國檢察總長鮑爾(Fritz Bauer)就是如此。從集中營生還的他不肯放棄搜索納粹戰犯及其罪行證據,鮑爾堅信唯有誠懇面對過去才能擁抱未來。2016年德國電影《大審判家》(The People vs. Fritz Bauer)就詳細刻畫這段鮮為人知的歷史。

1957年,鮑爾查到艾希曼下落,知道政府不會認真追捕,他將資訊通報給以色列情報局「摩薩德」(Mossad),這個情報組織在二戰後以追捕、獵殺前納粹成員聞名於世。1960年5月,摩薩德也成功把艾希曼從阿根廷綁架回以色列,不惜引發與阿根廷的外交危機。

【延伸閱讀:德國轉型正義功臣、同志身分不畏打壓《大審判家》重現傳奇檢察官追緝納粹之路

耶路撒冷審判:小螺絲釘或極惡魔頭?

1961年4月,艾希曼於耶路撒冷受審,被以反人道等十五條罪名起訴。由於很多倖存者出庭作證,長達4個多月的審判,以色列都讓艾希曼坐在防彈玻璃後面受審。然而艾希曼面對所有控訴,都以「奉上級命令行事」來切割責任,不承認有任何一樣罪行是出於己身意志。

1961年被關於以色列獄中的艾希曼。(圖/Government_Press_Office@flickr)
1961年被關於以色列獄中的艾希曼。(圖/Government_Press_Office@flickr

思想家鄂蘭(Hannah Arendt)親自參與審判後,在名著《艾希曼耶路撒冷大審紀實》(Eichmann in Jeruselam)內分析艾希曼說法,將這種置身於官僚機器而拒絕思考、承擔行為責任的現象,稱為「邪惡的平庸性」(Banality of Evil)。但日後也有不少人以艾希曼留下的大量手稿、文件等資料佐證,艾希曼從頭到尾都是希特勒狂熱的追隨者,他不僅積極參與、策畫了滅絕猶太民族的計畫,直到死前都深深引以為榮。

無論真相是哪一種,1961年12月15日,艾希曼被判處死刑,隔年5月在以色列拉姆拉(Ramla)遭處死。

耶路撒冷審判是紐倫堡大審後第一次有納粹高官接受審判,再次喚醒世人對納粹暴行的重視。雖然鮑爾沒能將艾希曼引渡回德國審判,但在他的努力下,1963年德國終於召開法蘭克福審判(Frankfurt Auschwitz trials),這場審判把依照指示行動的人員也確認為共謀,讓「服從指示」和「未親手殺人」不再是洗清罪責的藉口。也算是對艾希曼說詞的一種反駁。

值得一提的是,艾希曼是以色列開國以來第2個處死的死刑犯,也是最後一個。早在1954年以色列國會就廢除了因謀殺罪而處以極刑的法律,但是犯下戰爭、種族滅絕、反猶太、叛國等幾種例外仍然可以判死,艾希曼就是其中之一。以色列與巴勒斯坦衝突也被定義為「戰爭狀態」,因此被處死的巴勒斯坦犯人不會計入死囚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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