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明明爭議很大,民進黨還是硬要提名李進勇擔任中央選舉委員會的主任委員呢?辦理選務,當然是要要中立公正,「超黨派」執行法律是必要的條件。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第三條明文規定,中選會委員必須是「公正人士」。這位從1992年就擔任立委與各種官職、黨職的民進黨忠貞黨員李進勇先生,會被任何人看成是「公正人士」嗎?
更奇怪的是,這個政黨連表面工夫都懶得做了。明明在臺灣有超多「無黨籍」,但意識型態上親綠民進黨友好人士,也有不少影響力很大且對民進黨很忠誠的「附隨組織」。民進黨若挑一個這樣的「無黨籍」,起碼還有誠意一點,可他們連這個面子都不願意給中華民國的民主體制,這是怎麼回事?
兩種可能的原因是:
第一,中選會的位置太重要了,一定要找一個絕對的自己人來當。
以前任的無黨籍主委陳英鈐來說。雖然他也被許多人批評「不公正」、「對公投找麻煩」。然而畢竟陳前主委畢竟還是學者,還可能想要回到學界。所以對民進黨不利的公投案,在歷經千辛萬苦之後,還是會過關並交付人民投票。而且去年11月24日投票出來的結果,也還是讓民進黨大敗。這或許讓他們看到,「友好人士」與「附隨組織」仍然不可靠,只有結結實實的「自己人」才能如臂使指,要怎樣就怎樣。就像電影〈九品芝麻官〉那句臺詞:「說你通姦就通姦」,民進黨或許真心覺得,他們需要一個「說你違法就違法」「我說駁回就駁回」的中選會,才能擔保明年總統與立委大選的勝利!所以今天當然該說「我說李進勇公正就公正」!
第二,反正提誰都會挨罵,就提一個我們爽的,完全不鳥你。
在野黨的杯葛、抗議,輿論的抨擊,以及民眾的厭惡…對民進黨來說,早已不放在眼裡了。更何況,民進黨總是愛吹當年勇,認為自己當年是在威權體制下崛起的,現在這些批評又不會讓人坐牢,怕什麼?在他們看來,多數臺灣人民都欠民進黨的,有什麼資格在那邊「嘴」?
尤其從阿扁到小英,都有一個行為模式:先是做出中立、溫和、超越黨派的模樣(阿扁的全民政府,小英的謙卑謙卑再謙卑);然而只要發現自己居於劣勢,就馬上玩恐中牌愛臺牌,立場更變得敵我二分,且戰力十足(阿扁的「中國人欺負臺灣之子」,小英的「中國假消息影響選舉」)。現在他們已經啟動「戰鬥模式」,所有的批評,都會被打為「中國影響」的。既然是敵國來的,那就是叛國、賣臺,或是低智商沒覺醒……幹嘛為了你們的批評而轉向?
憲法與法律規定的各種「獨立公正」單位,已經一個個被他們黑化了。想想監察院,「英派」監委們勇於彈劾管中閔、曲棍球案檢察官陳隆翔,還要調查中選會為什麼讓「重起核四公投」過關。看看他們如何想動考試院,讓考試委員由原本的獨立行使「職權」變成人少好控制的諮詢委員。回顧NCC前任主委怎樣被蘇貞昌辱罵,即使配合了還是無奈辭職。再檢視他們通過的「財團法人法」要怎樣鯨吞蠶食民間組織。就知道這個政黨才執政四年,就在打算「整碗捧去」,把所有獨立、公正、客觀、超黨派的單位通通變成「自己人」。我們以後再也不會相信什麼人是「公正人士」,這個社會也不再有令多數人共同信任的機制與團體了。
*作者為政治大學法律學系副教授。本文原刊《奔騰思潮》,授權轉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