鄧鴻源觀點:阿扁是否是施明德所說的那種人?

2019-05-31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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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總統陳水扁。(資料照,顏麟宇攝)

前總統陳水扁。(資料照,顏麟宇攝)

前民進黨主席施明德日前批評前總統陳水扁將美麗島事件、林家血案、陳文成命案「永久保密」,背叛台灣歷史;對此,陳水扁透過「新勇哥物語」回擊,強調施明德指控的3件事,完全是瞎掰、胡扯、亂咬與誣陷,陳水扁還說,很遺憾自己躺著也中槍,而開槍的是求當立法院長,爭取海基會董事長未遂的紅衫軍倒扁總指揮官施明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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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水扁表示,他在2003年收到立法院三讀通過的《國家機密保護法》,必須在10日內依憲法37條、72條公布經行政院長副署的《國家機密保護法》,這是總統的憲法義務。其中第十二條規定「涉及國家安全情報來源或管道之國家機密,應永久保密,不適用前條及檔案法第二十二條之規定。」陳水扁強調,他並未針對美麗島事件等任何政治檔案做規定或批示,施明德對永久保密的法律規定有意見,應該去問行政與立法二院為何把《國家機密保護法》給修掉。

顯然施先生將阿扁看成兩蔣,擁有無上權力,可以為所欲為。其實當年朝小野大,阿扁有如後來剛繼承總統職位的李登輝,有如虎口上的農夫,每日需戰戰兢兢,否則隨時會被國民黨權貴集團板倒。何況當時立法院是國民黨一黨獨大,其立委擔心以往自己黨執政時,許多可恥事件可能被曝光,所以故意將包括林宅血案與陳文成命案等重大案件列為機密檔案,讓阿扁即使當總統,縱使有心做轉型正義,也無能為力。相信當時許多人可以諒解,哪像小英總統,面臨賴清德的挑戰,最近才下令清查以前重大案件,但是被國安當局打回票,真不知是誰在當總統!

第二件事,施先生說阿扁當年收了黃家20萬辯護費用,之後阿扁出馬打著勇敢的「義務辯護律師」招牌從事競選。

20181210-施明德回憶錄發表會。(蔡親傑攝)
施明德。(資料照,蔡親傑攝)

陳水扁說,自己從未收過黃家20萬的辯護律師費用。那麼到底是誰在說謊?其實如果當時有收費,也沒有不對,要不然人家當律師做甚麼?當然如果有收律師費,卻打著 「義務辯護律師」招牌從事競選,確實不對 。關於這一點的真實情形如何,不妨可以請黃家人出面說明,或是查證當時美麗島其他辯護律師便知,問他們是否有收律師費?

第三件事,施說,友人告訴他,長榮海運董事長張榮發晚年常常聊天,有一天他友人問張董事長,你那麼大的公司為什麼當年會聘請陳水扁這麼小咖的律師?張榮發回答:「我那裡有,那是調查局派給我們的律師。」

陳水扁說根本不是,事實真相是,有一年,長榮海運被西德商提告求償3000萬元,菜鳥的小咖律師阿扁受委託打贏當年最大牌的律師陳長文,一、二、三審長榮海運全都勝訴,就這樣,長榮才請阿扁當他們公司的法律顧問。阿扁說:「這跟調查局有什麼關係?當年還沒有美麗島事件發生,阿扁也還沒有從政,調查局會看上阿扁並介紹顧問公司,未免扯的太誇張太離譜了吧?」的確扁擔任長榮公司的律師,是在美麗島事件之前。

阿扁曾經支助施先生在醫院住院治療的女兒,施先生自己也表示感激,後來卻帶領紅衫軍倒扁,人情義理上說得過去嗎?何況阿扁是否貪財之人,看他平時行事為人便知,否則當年阿扁為何要冒風險幫美麗島要角信介仙辯護?扁剛擔任總統時,為何自動減薪一半?又為何主動將以往總統專屬之國安密帳繳回國庫?總之,阿扁是否施先生所說的那種人?應不難查證。

*作者為台大物理博士,現為文化大學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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