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啓濃觀點:政府當冤大頭,給錢讓人放長假

2019-05-16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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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教師工會再度提出呼籲,希望各縣市政府落實照顧代理教師(俗稱代課老師),可以享有一整年的薪水,不過作者認為,在財政困難的農業縣執行上容易捉襟見肘,且若政府多發這二個月份的薪水給目前規定可以放假的導師與專任老師,花錢讓代理教師休二個月的長假,領錢放假不做事,將造成教育更多的不公不義。(示意圖/pakutaso)

全國教師工會再度提出呼籲,希望各縣市政府落實照顧代理教師(俗稱代課老師),可以享有一整年的薪水,不過作者認為,在財政困難的農業縣執行上容易捉襟見肘,且若政府多發這二個月份的薪水給目前規定可以放假的導師與專任老師,花錢讓代理教師休二個月的長假,領錢放假不做事,將造成教育更多的不公不義。(示意圖/pakutaso)

全國教師工會再度提出呼籲,希望各縣市政府落實照顧代理教師(俗稱代課老師),可以享有一整年的薪水。這個期待,其實也是全國中小學校長衷心盼望的事情,因為許多代理教師,擔任導師或是行政工作,責任與業務都具有延續性,給予他們整整一年的薪水,合情合理,更何況有部分的代理教師,擔任的都是正式老師不想承擔的職務,給他們比照正式老師的待遇,都是合理公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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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像南投縣、雲林縣這些財政困難的農業縣,地方政府雖然一向對教育都非常重視,但巧婦難為無米之炊,想要特別照顧代理教師,想給他們更多的待遇,恐怕在捉襟見肘的有限教育人事經費支出下,困難重重。這問題又回歸到我們的教育人事費,中央法規都訂得死死的,地方欠缺彈性,欠缺積極正向的鼓勵制度,如果每次只要一聲令下,就要各縣市政府買單,額外付出更多的開銷,政策中央訂,於是好人中央做,經費地方出,造成困擾地方受,非常不公平。

教育當然是一項福利政策,但也要思考效益性,特別是花了大筆錢辦教育,對於學生的整體程度,有否更加提升,這才是要認真思考面對的。

如果我們相信教育的功效,就應該接受行為主義的論點「給我一群孩子,十年二十年後,我可以將他們教育或訓練成為醫師、律師、工程師等各領域專業人才。」每一個當老師者,也該有這樣的豪情壯志,不該每次都將責任推給「學生的家庭環境不佳」、「學生的起點行為不夠好」與「學生缺乏學習的動機」等理由,用來推卸教師本該承擔的教育責任。人民繳稅給政府,委託政府來辦教育,將教育權委託學校教育孩子,學校就已經有責任讓家長看出教育的成效。

教室 考試(圖/naosuke ii@flickr)https://www.flickr.com/photos/ogwrnsk/5020082786/
作者認為,教育當然是一項福利政策,但也要思考效益性,特別是花了大筆錢辦教育,對於學生的整體程度,有否更加提升,這才是要認真思考面對的。(示意圖,naosuke ii@flickr)

家長應該很感恩部分學校的老師,即使是寒暑假,也很用心規劃學生的學習,各種營隊與課業輔導,希望提升學生課業程度,更不希望他們漫長的假期留下空白。這樣的敬業精神,有熱忱有責任感,符合效益原則,更值得社會尊敬。然而也有部分老師,即使學生的課業程度不佳,也不想多花心思與時間給予加強補救,更不在意學生漫長假期,可能會走向散漫,行為出問題,只把自己的假期擺第一。

於是回到問題的原點,學校聘了代理教師,給予整整一年的薪水,假設他們擔任行政工作,正如教育部的立場,應該要發給整年的薪水,至少暑假要到學校上班。假使代理教師只是擔任導師或專任,他們如果也學會部分老師的冷漠,跟學校端出規定,表明「暑假是我的假期」,只想領薪水放長假,學校任何教學與研習的要求都不理會,這多花的二個月薪水,一點效益也沒有。

大家一定贊成發給擔任行政工作的代理老師多暑假二個月的薪水,因為他們要上班處理行政業務。然而請問如果政府多發這二個月份的薪水,給目前規定可以放假的導師與專任老師,花錢讓代理教師休二個月的長假,領錢放假不做事,造成教育更多的不公不義,這樣的浮濫使用人民的納稅錢,有沒有瀆職圖利的嫌疑?至於部分暑假沒意願上課,又不圖專業成長的正式老師,就可以正正當當領這二個月的薪水,更是徒然讓教育部對待代理教師與正式教師的立場,產生差別待遇的奇特現象,讓人民對教育部的公權力行使,質疑真是懼強凌弱、欺善怕惡。

*作者為水里國中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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