領了勞保老年給付,卻不代表就此離開職場。根據勞動部2026年9月29日公布的統計,截至同年7月底,全台已有63萬餘名勞工在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重新投入職場,並參加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其中超過34.4萬人已年滿65歲。然而,領取老年給付後再就業,原本的保險資格也會改變,除了無法重新加入勞保,連就業保險也不能再參加。究竟重新工作後還有哪些保障?上班受傷誰負責?雇主是否仍須提繳6%退休金?
領了勞保老年給付還繼續上班!退休再就業人數比去年增加
勞動部2025年9月30日公布的統計顯示,截至當年7月底,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後再就業、參加職災保險者約59萬3千人,其中65歲以上約30萬7千人。對照2026年同期的63萬餘人、34.4萬餘人,兩項人數均有所增加。

對於已經領取老年給付、卻再次投入職場的勞工而言,重新受僱後能否繼續參加勞保,以及原有年金是否受到影響,成為重要的權益問題。
領了勞保老年給付,再工作還能加勞保嗎?65歲不是唯一關鍵
根據《勞工保險條例》第58條規定,被保險人已領取老年給付者,不得再行參加勞工保險。無論先前領取的是勞保老年年金、老年一次金,或符合舊制資格的一次請領老年給付,只要已經領取,再受僱工作時就不能重新加入勞保。領過老年給付的勞工重新就業後,無法繼續累積勞保年資,也不能再以新的勞保被保險人身分請領普通傷病、失能及家屬死亡喪葬津貼等給付。
不過,年滿65歲並不代表一定失去勞保資格。勞動部說明,如果勞工過去曾參加勞保,而且尚未領取老年給付,即使年滿65歲後繼續工作,或重新受僱,仍可依規定參加勞保。相反地,如果65歲以前沒有任何勞保加保紀錄,年滿65歲後即使受僱工作,也不能首次加入勞保。至於已經開始領取勞保老年年金的人,重新工作後,原本核定的年金會不會停止發放?勞動部曾說明,領取老年年金後再進入職場工作,不會因此扣減年金金額,也不會停止發放。老年年金屬於終身給付性質,符合規定者仍可按月領取。
退休再就業又失業,還能領失業給付嗎?就業保險也有限制
根據《就業保險法》第5條,已領取勞保老年給付者,不得參加就業保險。即使尚未滿65歲,重新受僱後也無法加入就保,日後若遭遇非自願離職,便無法憑這段再就業期間的就業保險資格,申請失業給付、職業訓練生活津貼等保障。

另外,年滿65歲的勞工,即使尚未領取勞保老年給付,符合資格仍可參加勞保,但已不符合就業保險的投保年齡規定。至於全民健康保險,則有另一套投保規定。退休後重新受僱者,仍應依實際工作身分與適用規定辦理健保。
沒有勞保,上班受傷怎麼辦?雇主仍須投保職災保險
勞動部指出,依照《勞工職業災害保險及保護法》,年滿15歲以上、受僱於依法登記或設有稅籍等符合規定雇主的勞工,原則上屬於職災保險強制投保對象,且沒有65歲的投保年齡上限。即使勞工已經領過勞保老年給付,只要符合強制投保資格,雇主仍應在到職當日申報參加職災保險。 (相關報導: 不是勞保勞退!勞工都忘了有「第3筆退休金」每年近8萬元入帳,在職也可領、資格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根據勞保局說明,勞工在工作期間發生符合規定的職業傷害或職業病,可依個別情況申請職災醫療、傷病、失能及死亡等相關給付。受僱於依法應強制投保的雇主,即使雇主未依法申報加保,勞工發生職災時,仍可依規定申請相關保險給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