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勞工年滿60歲後,會先請領勞退新制個人專戶退休金,之後因為生活規劃、增加收入,又重新回到職場。不過,退休金已經領過一次,新公司還需要繼續提繳勞退嗎?依《勞工退休金條例》規定,只要重新受僱後仍屬勞退新制適用對象,雇主就要依法繼續提繳,先前領過退休金,不會讓後續工作的勞退權益消失。
60歲勞退已經領過一次,又回去工作還有退休金嗎?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規定,勞工年滿60歲後,提繳退休金年資滿15年以上者,可以選擇請領月退休金或一次退休金;年資未滿15年者,則請領一次退休金。也就是說,只要符合條件,即使仍有工作,也可以依法請領勞退新制退休金。至於請領之後又繼續工作,《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之1規定,勞工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其提繳年資重新計算,雇主仍應依規定提繳勞工退休金。前一次請領的是當時已累積的退休金,之後重新工作,則會開始累積新的提繳年資與退休金。
退休後再就業,公司仍要繼續提繳至少6%勞退
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規定,適用勞退新制的勞工,雇主每月負擔的退休金提繳率,不得低於勞工每月工資的6%,並存入勞保局設立的勞工退休金個人專戶。舉例來說,一名勞工60歲時已經請領勞退新制退休金,61歲重新找到工作,只要這份工作依法適用勞退新制,公司仍要替他提繳退休金。假設實際月薪為4萬元,依現行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月提繳工資為4萬100元,雇主若依最低6%提繳,每月應提繳2406元進入個人專戶;持續工作期間,這筆退休金還會繼續累積並參與收益分配。
第二次累積的勞退什麼時候可以領?至少要和上次間隔1年
勞工領取退休金後繼續工作,重新累積的退休金稱為「續提退休金」。依《勞工退休金條例》第24條之1規定,重新計算年資後所累積的退休金及收益,可以再次請領,但前後兩次請領至少要間隔1年,而且一年以請領1次為限。
例如,一名勞工在2025年10月15日請領過一次退休金,之後繼續工作,公司持續替他提繳勞退,原則上要等到2026年10月15日後,才能再次申請這段期間累積的續提退休金。續提退休金也沒有規定一滿1年就一定要領,勞工可以繼續累積,等工作數年後再申請。
2025年上半年逾1.6萬件續提退休金請領案,平均近8萬元
根據勞動部2025年9月公布的統計,2025年上半年,勞工請領「續提退休金」共有1.6萬餘件,平均累積續提年資約2年,平均每件請領金額接近8萬元。勞工也可以透過勞保局e化服務系統、勞動保障卡、郵政金融卡ATM或勞保局臨櫃等方式,查詢退休後重新工作期間的勞退提繳紀錄與個人專戶收益情況。
雇主沒替退休再就業勞工提勞退,會有什麼後果?
如果雇主依法應提繳,卻沒有按時提繳或沒有足額提繳,《勞工退休金條例》第53條規定,自繳納期限屆滿次日起至繳清前一日,每逾1日可加徵應提繳金額3%的滯納金,最高加徵至應提繳金額1倍;經勞保局限期命其繳納仍未繳納者,還可以依法移送行政執行。此外,《勞工退休金條例》第31條規定,雇主未依法按月提繳或足額提繳退休金,導致勞工受有損害時,勞工可以向雇主請求損害賠償。
勞退領過後能再領,不代表「勞保老年給付」也一樣
勞工退休金與勞工保險是兩套不同制度。勞退新制是由雇主依法替勞工提繳退休金,存入勞工個人退休金專戶;勞保則屬於社會保險制度,符合老年、失能、死亡等保險事故時,再依《勞工保險條例》相關規定請領給付。
本文所說的「60歲領過一次,重新工作後公司仍要繼續提」,指的是勞退新制個人專戶,不能直接套用在勞保老年給付上。對已請領勞退、之後又重新就業的勞工而言,前一次請領並不會中斷後續的提繳權益;只要重新受僱並符合勞退新制適用條件,雇主仍須依法提繳,之後新增的退休金也可再依法請領。
參考資料
- 勞動部〈勞工已領取退休金後再就業,雇主是否仍需提繳?〉
- 勞動部〈退休再就業,勞退提繳有保障!〉
- 勞動部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金-請領退休金」、「續提退休金」相關說明
- 勞動部勞動法令查詢系統《勞工退休金條例》第14條、第24條、第24條之1、第31條、第53條
- 勞動部「勞工退休金月提繳分級表」 (相關報導: 退休可以做什麼工作?65歲阿嬤每月賺進6萬台幣,比上班族賺更多,1工作在家就能做 | 更多文章 )
本文內容僅供一般資訊參考,實際適用情形仍應依個人投保、提繳年資及最新法令規定為準;如對勞退請領、提繳資格或個案權益有疑問,建議向勞動部勞工保險局或相關主管機關查詢確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