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民黨不分區立委翁曉玲罵得對!賴卓政府兩年無所是事,「卓榮泰早就是不適格、失職的行政院長,他不副署法律、不執行法律、不依法編列預算,重要人事案也不提名,口口聲聲說維護憲政,做的卻是違憲亂政的事。」何止如此,卓揆大罷免大失敗依然故我,八次覆議失敗同樣不接受也不請辭,最近的致癌油事件則是不道歉也不負責。
不過,翁曉玲大筆一揮,提案凍結卓揆四個月薪資,卻是三對七錯、原則不宜之事;國民黨團加碼全數刪除卓揆四個月的特別費和行政院業務費,「盼藉此導正其施政態度。」不可謂錯,但想得太天真,也算錯。
翁曉玲罵得對,做得未必對─薪水屬受保障的法律義務支出
根據《預算法》,立法院審查中央政府總預算案若未能在法定期限前三讀通過,則新興計畫需要立法院同意才動支,至於延續性計畫和法定義務支出(如人事費、依法編列的社福津貼、保險費補助等),仍可覈實執行;簡單講,根據預算法的精神,立法院審查政府預算,東砍西砍,公務員的薪水不能砍,不但不能砍,即使預算未通過,政府還是要「依法」發給薪給;除了《預算法》,公務員受法律保障,薪給法源是《公務人員俸給法》及「全國軍公教員工待遇支給要點」按月發放,當然屬於政府的「法律義務支出」。
或謂,翁曉玲提案只是「凍結」不是「刪除」,並無違反預算法之虞,待卓揆改變態度專案報告後即可動支,但四個月領不到薪水,有違「國家保障」精神;或謂,卓榮泰是政治任命的政務官,又不是文官,的確,但政務官的「薪給待遇」一樣屬法定支出,受法律保障,遑論行政院長任免權在總統,豈立法院恣意以薪給施壓?
但不要譏嘲辱罵翁曉玲是「法盲」,有案可考類似「凍結政務官薪水與特支費」的,正是民進黨立委!頂心劣質油風暴之際,民進黨立委提案全數凍結前衛福部長邱文達的薪水與特支費,案子還沒過,邱文達就請辭下台了。對比此刻發生的中聯致癌油風暴,總統賴清德請吃炸肉圓,卓揆不道歉,石崇良大概也沒有下台問題,國民黨發動七二五「反毒油」遊行,能給賴政府多大壓力,猶在未定之天。
賴清德也曾提案減列首長特別費─朝野提防「政治現世報」
至於凍結或刪除特支費的例子,朝野皆有;二00五年,國民黨立委江連福認為行政院特支費遠高於其他四院,有違五院平等的憲法精神,行政院副院長吳榮義因為身兼中、南聯合服務中心,竟能領三份特支費,有違社會公義,他的提案將院長、副院長、政務委員、正副秘書長、中南辦主任與執行長…,但凡列有特支費者全刪,一砍就是八百萬,當年同樣朝小野大,結果是:表決未過,顯然,國、親兩黨立委也沒支持。
二00九年,民進黨立委質疑行政院長有特別費,行政院還編列九百萬的「行政機要費」,是重複支領,當時的行政院秘書長林中森辯解「行政機要費」供首長視察機關犒賞與行政連繫之用,民進黨立委還是提案減列特別費一百二十六萬,這位立委正是當今總統賴清德,當年民進黨少數,可想而知,表決失敗,特別費和機要費全部照列。 (相關報導: 風評:蔡英文駡得對─黑心商品要下架,這個政府該下台! | 更多文章 )
這些案例說明,拿首長薪資或特別費做為政治施壓的手段,朝野皆有,但絕非聰明之舉,不是因為有違法之虞,而是「政治現世報」總是來得比朝野政黨想像得更快更猛,民進黨被點上「雙標黨」的標籤,不是沒有原因,所有國民黨立委幹的事,沒有一件不是民進黨曾經做過的事,而且,民進黨立委總是喊得更大聲,講得更理直氣壯。以民進黨為鑑,除非國民黨鐵了心不認為有機會重返執政,不認為還能重組內閣,此刻刪、凍首長薪給特別費等手段,在可預見的未來,難免「迴向」到國民黨自身。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