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輿論熱議少子化下「私校逆勢爆滿」的畸形現象,其核心癥結之一,正是公立學校深陷「校園濫訴」的泥淖。當層出不窮的調查機制逼得學校教師熱情殆盡,甚至有遭誣指的教師在獲司法平反後,仍被體制逼迫轉行離開教職。
這類血淋淋的個案接連出現,不僅摧毀了基層士氣,更迫使無數教師退守「防禦性教學」。
如此校園氛圍並非無病呻吟,根據今年一份針對全台逾五千名中小學教師的調查,高達九成六的執教者擔憂因被誤解而遭檢舉;更有近八成坦言,在管教時會「優先考量程序合法性」,而非實質的教育效果。
更不可思議的是,教育部為處理管教爭議所建立的調查與輔導人才庫,編制已達一千四百多人,規模竟超過全國檢察官的總數。國家動用等同偵辦刑事案件的資源來對付校園,我們的教育體系是否已然本末倒置?
教育部今年實施校事會議新制,宣稱進入正式調查的案件比例已大幅下降,企圖證明濫訴現象已獲管控。但實務上近半(45%)的案件僅是被「分流」至校內考核程序。濫訴的源頭未解,外部壓力只是轉化為校園內部的行政空轉。
依過往紀錄,最終真正達到解聘或停聘標準的「實質淘汰率」僅約3.3%。為了極端少數的不適任個案,卻動用不成比例的行政調查量能,不僅排擠了正常的辦學資源,更讓多數恪盡職守的教育人員噤若寒蟬。
尤有甚者,這套防弊機制往往淪為去脈絡化的法庭式公審。例如,曾有教師遭學生惡作劇突襲身體,在疼痛驚嚇中出於本能揮擋,竟被調查小組無視受害前提,直接判定為不當管教並祭出申誡。當體制剝奪了教師身為「人」的基本防衛權,面對偏差行為時,明哲保身便成了最理性的選擇,多數學生的受教權被迫束之高閣。
正本清源之道,在於勇敢廢除繁冗的校事會議,將爭議的實質審議統籌交由各地方政府早已運作純熟的「教師專業審查會」(專審會)辦理。專審會由官方、學者、校長、家長與教師組織代表共同組成,既能維持外部監督的客觀性,又能穩守教育專業的底線。
國民教育是權利,更是義務,並不是對價的消費服務。唯有揚棄極端的防弊思維,停止將校園法庭化,引導制度朝向關係修復與專業審議,縫合親師間的信任裂痕,才是挽救公教體系、真正保障下一代受教權的務實解方。
*作者為全教總政策部副主任 (相關報導: 觀點投書:當教育走進法院─我們如何重新看待教師的管教權?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