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之前通霄鎮違規土石堆置案件,苗栗縣政府13日召開「通霄鎮違規土石堆置案件後續處理及從重查處機制研議會議」,由秘書長陳斌山主持,邀集農業處、水利處、工商發展處、地政處、行政處、警察局、環境保護局及通霄鎮公所等單位共同研商,除全面檢討案件處理流程外,更正式建立重大違規案件跨局處治理機制,以制度化方式整合各機關權責,建立「查緝、裁處、代履行、恢復原狀」一體化作業流程,加速違規案件處理及土地恢復原狀。
縣府表示,日前警察局會同相關機關查獲通霄鎮違規採取及篩選礫石作業,並依法查扣挖土機、篩石機等作業機具,展現縣府依法行政、嚴格執法的決心。考量颱風汛期已至,為避免違規堆置影響周圍排水、邊坡穩定及鄰舍公共安全,縣長要求各權責機關加速後續行政程序,儘速完成違規場址改善,降低災害風險,保障居民生命財產安全。
為確保「通霄鎮違規土石堆置案」各項改善工作如期完成,縣府同步訂定本案跨局處分工辦理機制,建立「權責明確、期程明確、追蹤明確」的執行機制。
1.環境保護局:負責廢棄物採樣、分析認定及後續裁處。
2.地政處:負責土地鑑界及土地資料確認。
3.農業處:擔任使用地主管單位,主政恢復原狀認定。
4.工商發展處:通知行為人與地主將執行代履行、代履行費用追討及跨局處協調。
5.水利處:負責代履行清除作業、代履行經費估算及清理計畫,並就現場可回收有價料採公開招標方式辦理,以兼顧行政效率及公帑運用。
6.警察局:負責違規機具查扣、現場蒐證及司法偵辦協助。
7.通霄鎮公所:持續追蹤現場異動、加強巡查並即時通報。
各機關將依會議訂定之辦理期程逐項推動各項工作,並定期檢討執行情形,滾動追蹤案件辦理進度,確保違規場址儘速完成清除、恢復合法使用狀態。
這次會議決議,未來凡涉及重大違規、跨法令或社會高度關注案件,均由使用地主管機關主動召集相關機關/單位辦理聯合稽查,共同確認違規樣態、適用法令及權責分工,再由各主管機關/單位依權責法令依法裁處,避免因權責分散影響案件處理效率,建立跨局處協調及快速應變機制。
秘書長陳斌山表示,違規土石堆置案件往往涉及《廢棄物清理法》、《水土保持法》、《都市計畫法》、《區域計畫法》及土地使用管理等多項法令,未來將秉持「依法行政、權責分工、跨局處合作」原則,由各主管機關依權責積極查處;遇有重大或跨法令案件,則由使用地主管機關主動啟動聯合稽查機制,迅速整合各機關意見,確認違規樣態及後續處理方向,提高行政效率,避免形成管理空窗。 (相關報導: 政府發錢快點領!1縣市發「每人150元小紅包」全台都能申請,領取金額方式一次看 | 更多文章 )
縣府強調,違規土石堆置不僅破壞土地使用秩序,更可能影響水土保持、環境品質及公共安全。未來將持續透過跨局處治理機制,落實聯合稽查、依法裁處、代履行清除及恢復原狀等工作,並建立滾動檢討及追蹤管理制度,從源頭查緝到土地恢復原狀,全面防堵違規土石堆置,守護苗栗土地環境與民眾生命財產安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