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一顆馬鈴薯,就完敗賴政府把「台美對等貿易協定」包裝、宣傳為對台灣有利、揮出「全壘打」的謊言;而且,類似事件會越來越多,因為賴政府已經把台灣所有農漁畜產品標準與檢疫的主權全部「讓渡」出去了。
「馬鈴薯之亂」近日在全台發酵,起因是2月時農業部修正《美國產加工用馬鈴薯輸入檢疫條件》在網路發酵,在野黨質疑與批評犧牲國民健康;因為過去「發現一顆發芽就整批退運」,現在改為龍葵鹼(茄鹼)不超過200ppm、無論是否有發芽都可以進口。即使這些馬鈴薯主要是用於加工食品,但民眾只要想到這些被視為影響健康、甚至「有毒」的馬鈴薯,加工後要吃進肚子,就心裡發毛,反對聲浪自然越來越大。
在這個議題在網路上出現不久,衛福部長石崇良就出面說明「發芽馬鈴薯未開放進口」,但效果不大,議題繼續發酵延燒,反對者、網軍、側翼出面大亂鬥,從馬鈴薯發芽是否能吃、會不會有毒性的食安討論,到賴政府是否放寬標準、甚至「有心人士操控疑美論」的說法都出來,行政院長卓榮泰則說將要求海關「整櫃檢查,每一顆拿出來檢查」。
這件「馬鈴薯之亂」其實混雜著許多「官方事實」與「實質事實」之間的落差問題,當然,這也造成政府態度、官方說法與民間看法與擔心之間的落差原因。
各界討論焦點會在是否開放發芽馬鈴薯進口上,是因為馬鈴薯發芽會產生龍葵鹼,這是天然神經毒素,吃了就中毒,就算用在加工食品上也是如此,因此不太可能開放發芽馬鈴薯進口。相關部會再三澄清「絕對沒有開放發芽、有毒的馬鈴薯進口」,並未說謊、也是事實。
只是民間的擔心也有其道理,因為新制可能造成「實質開放」發芽馬鈴薯進口。過去的規定與作法是只要發現有一顆馬鈴薯發芽,就全批退貨;但新制是進口馬鈴薯抵台後若抽驗到發芽、腐爛或發霉,只要龍葵鹼未超標,就直接封存送指定加工廠,問題個體整顆棄置。
換句話說,出問題(發現發芽)的馬鈴薯不再整批退回,而是可「合法」的流入國內,有多少民眾會安心的把後續的處理與監管,全權交給廠商負責?因此,社會擔心甚至反彈、最後說成賴政府「開放發芽馬鈴薯進口」,道理在此,因為最終結果可能就是「實質進口」。
而賴政府特別為美國馬鈴薯改變的規定,依照官員說「有3道嚴格防線」、保證不讓發芽馬鈴薯流入,但更改的規定在悄然之間,已經把原先的責任與成本都由進口商移轉到政府身上。
舊規定發現一顆發芽就全部退運,廠商損失必大,因此會特別留心、負責的避免出現發芽馬鈴薯;新規定則是以龍葵鹼為標準,即使發現有發芽個體也可進口(封存送指定加工廠,問題個體整顆棄置),廠商不會再因有發芽個體而承擔全部退運的損失,對是否有發芽個體就「不必太上心留意」,一來只要沒被抽驗到就過關、沒事;二來萬一被發現也不會全部要退運承擔損失。
至於卓榮泰為此在立法院說出要海關「每一顆拿出來檢查」的話,純屬笑話甚至胡扯,既乏行政體系運作的實務了解、更毫無成本概念,因為絕無可能作到,就不必當真了。但這麼一改,更多的責任與成本就變成政府部門要扛。
「馬鈴薯之亂」同時也讓一個更嚴重的問題曝光,而這是之前賴政府努力遮掩的問題:在美國面前,台灣完全失去防疫、檢疫、食安的主權,從訂定的標準到進口的檢驗都以美國標準為依歸、而且是美國在台協會「說了算數」。
例如,協定中規定(對防疫與食安)台灣不能有「非科學、具歧視性或優惠性之技術標準……..」,這個規定用白話文講就是台灣在防疫與食安方面,一切進口標準必須以美國標準為基礎,台灣失去進口動植物規定主導權;而美國最重視的牛豬進口的問題,則直接明寫台灣應終止「逐箱查驗程序與解凍檢查程序」、確保(牛肉等)「無須申請輸入許可證」,對美豬的進口應終止「逐批檢測乙型受體素之作法」,類似條文與文字充斥其中。
真正更嚴重又關鍵的不在個別產品該採什麼標準、如何檢疫等問題,而在這份號稱「對等」的貿易協定中,賴政府把台灣對進口農產品、食安與檢疫的標準與把關全部犧牲讓渡給美國,這就是賴政府口中揮出「全壘打」的台美對等貿易協定的真相,如此之脆弱、甚至禁不起一顆馬鈴薯的打擊。 (相關報導: 【新新聞】怕馬鈴薯發芽致毒 譚敦慈教妙招:把馬鈴薯和這種水果放一起 | 更多文章 )
馬鈴薯之亂只是開始,未來類似案例恐怕會越來越多,天佑台灣、民眾保重身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