融合教育強調所有學生在同一場域學習,透過調整與支持,學生都能夠實際參與課程。然而,在國教階段最具代表性的「段考」,卻無法反映身心障礙學生(身障生)的實際學習經驗。段考通常以教學內容為範圍,用以評量學生的學習成效。然而,對多數身障生而言,段考卻已脫離其實際學習經驗,形成教學與評量無法對應的結構性落差。
依據教育部特殊教育通報網最新資料,國中小階段在普通班上課的身障生,約八成的比例接受「資源班補救教學」。這些身障生在資源班的學習大致可分為三種情況:一為抽離型:當原班上國語、數學課時,學生在資源班學習簡化的內容;二為外加型:學生額外在早自習或午休時間接受資源班教學補強;三是非課業型,學生僅接受治療服務或社會技巧課程,不需資源班課業上的協助。
整體而言,接受資源班教學,學生都會「離開」原班教室。就特殊教育來說,學生離開教室是為了接受個別化教學協助;但以融合理念來看,被帶離教室本身,即構成形式上的隔離狀態,這也是目前融合教育的重要爭議之一。然而,學生到資源班上課所造成的影響,不只學生的學習方式改變,更直接牽動後續的評量安排與結果詮釋。
許多研究指出,身障生的學習不只是受到障礙因素限制,更重要的是長期習得無助感,進而降低其學習動機。考試不盡理想或許可歸因於身障生的能力不足,但是長期習得無助則是整體制度的忽略,推行融合教育之際必須正視。
一、學生沒有上原班課程,卻仍要參與原班段考,有什麼效用?
學生到資源班上簡化內容的課程,卻仍須回到原班級,參加該科目的段考,就算延長考試時間,學生就能寫好原班試卷的內容嗎?當評量內容未能對應學生實際接受的教學經驗時,即違反評量應反映學習歷程的基本原則,因此難以視為具有效度的測驗。再者,這種做法違背了評量應與教學內容呼應的基本原則,也使評量結果失去作為學習回饋與教學調整的功能。當學生反覆經驗這種失敗,是強化「我就是學不好」的認知。
二、把普通班與資源班的考試成績按比例平均,分數有什麼意義?
段考時,資源班教師會自編一份段考試卷。自編試卷的分數與普通班段考分數,依個別化教育計畫(IEP)開會時討論的比例做平均,並作為最後成績單上的成績。實務上可發現,資源班試卷得分通常高於普通班試卷許多,且越高年級學生的兩邊試卷差異越明顯。成績單上這兩邊的平均分數,能代表學生的學習成效嗎?對身障生而言,這種考試的平均結果既不可靠,也無法提供教師有效教學回饋。這樣的分數,既無法作為教師調整教學的依據,也難以讓家長理解學生真正的學習狀況。
三、學習內容不一樣,成績還要排序的目的是什麼?
進行成績的排序,只是在制度上重申並合理化身障生的能力落差。評量的功能便從「理解學習狀況」轉變為象徵性地「維持形式」,以及確認他在班上的落後情況。融合教育的核心精神,在於承認差異並提供支持,而非形式上將學生納入同一套評量架構而已。只是讓這群學生反覆證明其「能力不足」,又必須在融合教育架構下,權充一位「學習不在場,考試卻要在場」的高能身障生。學生的學習與評量,終究無法在此一架構下,產生實質意義。
長期以來,以簡化普教學習內容的資源班教學,實際擔負身障生的學習責任,但又為了要符合融合教育,出現了無法反映學生真實學習,也無法作為調整教學依據的雙軌式評量。特殊教育企圖納入融合理念,但仍以「簡化」方式做為教學與評量的根本,是無法讓學生完整理解普通教育的學習內容,也讓評量無法發揮功能。
是以,對採用資源班簡化教學的學生,更該注重評量與教學內容的一致性。在現行法規已允許課程進行合理調整的前提下,評量內容亦應同步調整,由資源班教師依學生實際學習內容修訂普通班試卷,並於原班情境中進行評量。1此舉雖不再對應原班統一的評量內容,卻更接近學生的實際學習經驗,並可能回饋雙邊的教學決策,回應融合教育所強調的核心價值。
*作者為諄筆群主筆。
1 參考〈正公國小實施定期評量合理調整之研究〉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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