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立委、新竹市長高虹安真的很倒楣,她在立委任內要助理撥出「加班費」若干,加上自己的部份挹注成立辦公室「公積金」,結果惹上「貪汙」官司,這個公積金辦法沿用民進黨前立委李俊俋辦公室;案子五天後即將二審宣判,沒想到,立法院又鬧出助理費除罪─立委自肥爭議,理由是:幫涉貪立委解套,高虹安又成箭靶之一;這一回坑她的是國民黨立委陳玉珍。
議員助理費的「共業」,成為立委自肥助理費的墊腳石?
捲入「詐領助理費案」的包括民進黨立委林岱樺、林宜瑾,國民黨立委顏寬恒,高虹安並非詐領助理費,而是「浮報」助理加班費,涉案態樣未盡相同,但被泛論為「貪汙」;因助理費可能入罪的最大宗不是立委,而是縣市議員,據統計,全台歷年涉嫌人頭詐領助理費的議員人數高達二百多人,法務部為此還曾專案研究是否修法或加強議會查核機制等,立委助理與議員助理適用法源不同,司法偵辦後果亦大相逕庭,立委無罪者多而議員有罪者眾;因為法律適用明確性不足,高等法院一度停審高虹安案並聲請釋憲,希望能取得中央與地方衡平的裁判準據,但非終局審判而被駁回。
陳玉珍自認提案有理,還搬出「全國正副議長聯誼會」早已表達相關情況,民進黨並未批評,「顯見這是不分藍綠白的問題。」她強調,修法只是讓法律規範更明確,避免民代誤觸法網。說得在理,不過,全台二百來位議員助理費案要除罪,得修《地方民意代表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補助條例》,而非《立法院組織法》,若要求中央、地方民代一致的標準,那得兩法一併考量,哪能先肥立委自己的口袋?
修法提案文中指,一九八五年立法院經院會決議增到政府公費補助立委「助理研究補助費」,是為補強立委專業需要,彌補其財力不足的貼,「屬立委實質薪資的一部份」,有完全處分權;即使後來補助費直接入助理帳戶,並未改變立委與助理的僱傭關係,晚近司法實務認為助理費並非補助立委之用,是公費助理薪資,「背離立法原意」,基於此,陳玉珍等大筆一修,既刪掉了助理人數的上下限,從補助費(薪資)、健檢費、文康活動費、依勞基法應由雇主(立委)負擔的各種費用和辦公事務費用,全部入立委帳戶,由立委統籌運用,且免檢據核銷。
八十萬助理費豈可謂立委實質薪資?直入私帳哪能不啟人疑竇?
地方民代補助條例立法伊始,議員助理費就不是議員的薪資補貼,訂有人數與申領總額上限,有聘有單據則領,用人頭則涉詐;立委則「法律不明確」,在台立法院是套用大中國立法院,立委工作是審議預算法律案,而非「地方服務」(包括人民陳情或爆料等);老立委少有助理,增額立委開始有助理,有人專事「地方服務」、有人著重法案研究、有人精準爆料,聘用助理人數不一,聘得多的自然薪水不夠用,才有「助理補助費」。 (相關報導: 風評:司法欲置高虹安於死地? | 更多文章 )
四十年之後,公費撥補立委每個月的助理費達五十六萬,勞健保加班費出差費…,亦有金額不等的補助,照陳玉珍的修法提案,助理不設上下限,聘一人是聘,聘十人也是聘,豈不大開立委少聘多領之大門?立委每月歲公費收入與部長相同,從油料、電話費、出國考察費、辦公室事務費(從筆到紙)、連服務處都有租金補貼,若全部都免單據由立委統籌,年有八、九百近千萬直接進入立委帳戶,陳玉珍哪來的底氣,相信民意會支持立法院有一百一十三位這麼「大牌」的立委?每天不是吵架就是杯葛?藍白支持者想到修法後,有一群綠委,個個年領近千萬在國內找敵人,禁絕言論從關電視台到封鎖APP,不吐血都難;同樣的,綠支持者想到藍白過半數立委,個個年領近千萬,人事案不讓過,總預算案不讓審,國防特別預算抵制,沒事還能提這種「自肥」修法案,大概恨不能再占領立法院一次,與其有國會不如沒國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