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貞秀,五十三歲,嫁到台灣三十三年,拿到台灣身份證至少二十年以上(早年陸配取得身份證至少要在台定居八年),她將成為兩岸開放交流後,第一位成為中央級民意代表的陸配,諷刺的是,但她也是第一位尚未就職就被「解職」風暴籠罩的陸配。
內政部最後通牒:一紙網路下載的除籍申請書
就在今日,她將與民眾黨其他六位遞補的不分區立委宣誓就職,而內政部下達「最後通諜」─把網路下載的「退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申請表」送達李貞秀國會辦公室,函請她出示已辦理放棄(喪失)中國國籍的證明文件,若未能完成放棄程序,「立法院應予解職。」立法院則聲稱,立法院不是執法單位,不能解立委之職,因此,就職宣誓典禮照常舉辦。
根據往例,比方內政部長劉世芳拿來對比的前立委李慶安,因為並未放棄(喪失)美國籍,爆發爭議後,外交部請求美方(國務院)清查一百一十三位立委是否擁有美國籍,美方密覆函件中確認李慶安仍擁有美國籍;緊接著中選會開會,經過長達兩個小時的「辯論」,最後記名表決以八比三決定註銷李慶安第七屆市議員,及第四、五、六屆立委資格,反對者的理由是「中選會無權處理,應由司法機關認定」,至於第七屆立委資格因為當屆選制改變,包括選罷法和國籍法之適用,立委參選資格的認定,主管機關應為內政部,中選會不做認定;最後中選會函文立法院註銷李慶安三屆立委資格,但第七屆(李慶安仍為立委的當屆),李慶安就職未滿一年即提前離開,也不是立法院解她的職(因為中選會沒認定),而是她主動辭職。
根據《國籍法》,除非特殊核准如中研院長和其研究人員,公職人員不得有雙重國籍,沒有模糊空間,李慶安的「美國籍」,很明確是「外國」;尷尬正在此,套用前總統李登輝的話,兩岸屬「特殊的國與國關係」,根據《憲法》和《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是「國家統一前的一國」,因為這個特殊的政治安排,也才有陸委會和海基會;更尷尬的是,兩岸開放交流近四十年,歷任民選總統不論對兩岸終極走向是何想法,都認同這個政治安排,並依此處理兩岸事務,包括民進黨的陳水扁和蔡英文。
陸配成了賴清德政府「自嗨台獨」的祭品
偏偏到了賴清德主政,堅持「中國是外國」,恨不能宣告「中國是敵國(境外敵對勢力)」,全面清查並要求陸配放棄中國籍,南投縣議員史雪燕都卸任了,一樣被「註銷」議員資格,花蓮縣議員鄧萬華被註銷議員資格,訴願勝訴撤銷原處分,但內政部堅持,此案還在拉鋸中;這正是賴政府的最大問題,史雪燕和鄧萬華都是在蔡英文任內當選基層公職,却在賴清德時代被解職或註銷,只因為總統是「兩國論」的「堅定台獨」。 (相關報導: 風評:陸配「除籍證明」,民進黨又一部提款機? | 更多文章 )
問題來了,立法院是「立法」機關,不是「執法」機關,民選總統是「憲政機關」却不是「憲法或法律解釋機關」,李登輝可以口頭表述兩岸是「特殊的國與國關係」,却不能在法律解釋上逾越法律框架;蔡英文國慶演說表達「堅持中華民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互不隸屬」,偷一步把「兩岸互不隸屬」推進到「兩國互不隸屬」,但她也沒有企圖在兩岸關係條例上,限縮陸配的平等權益─特別是取得「國民」資格的公平權益,包括參政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