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石方之亂已延燒多日了,短期之內恐仍不易善了。但廢棄土石方無妥善去處不是忽然出現的問題,而是內政部國土署今年起實施「營建剩餘土石方全流向管制」新制,才引發的。不少工地甚至因此停工或延遲開工,其中更包括公共工程在內。業者因此質疑國土署的管制措施不當,這種論調其實是本末倒置。
因政府加以管制導致眼前土石方無處去,恰正意味著過去多年來,就是因缺乏管制,以致清運業者肆無忌憚,將土石方、營建廢棄物,任意棄置於山谷、農地等處,造成環境污染且嚴重破壞國土。所以現在的措施其實是撥亂反正的亡羊補牢措施而已。
而且更由於過去多年來土石方可以任意傾倒,業者往往將處理成本嚴重低估,更不會正視土石方其實是珍貴的資源。常見的情形是,營建工程最需要的混凝土,都是使用開採河川的砂石來生產。而開挖地下室的沙土,以及建築物拆除後的磚瓦、混凝土塊等,全都混在一起當廢棄物丟棄,這是很不合理的現象。
現在嚴加管制後,廢土石方就只能規規矩矩運到土資場填埋了。但是可用來當土資場營運的土地很有限,而各地合法設立的土資場時,皆有核准明定可容納的最終填埋量。所收受的土石方或營建廢棄物,若僅有進卻無出,很快就滿載了。而台灣的土地就那麼大,可用來做為土資場的地點也越來越少,且往往都必須作環評,所以增設土資場也不是那麼容易。這正是現在面臨的困境。
因應此問題,政府各部會必須緊密合作,開放各公共工程填方、港灣整地等容納土石方,這是短期紓解壓力的措施。而根本解決之道,應該是讓土資場的處理量與土石方產生量達到動態平衡。
也就是說,土石資源不能僅視為廢棄物,必須結合營建業、混凝土業,以及土資場,共同推動循環利用。分選是第一步,可在營建工地,或於土資場進行。剔除雜質後,再經篩分程序,可依粒徑區分為粗、細成分,提供給混凝土廠作為生產原料。而土資場也因擴充了分選、再利用、轉運功能,大幅降低最終填埋量,因而可以延長使用年限,這才是有限的土地資源最佳的對待方式。
依據內政部所推動的《綠建材標章制度》,只要使用20%以上的回收粒料以替代天然砂石粒料所生產的混凝土,且抗壓強度符合標準者,經評定通過後即可取得「R類綠混凝土」再生綠建材標章。據媒體報導,國內混凝土大廠-國產建材實業公司已努力投入這一部分,令人十分欣慰,若其他大混凝土廠也能跟進投入。不僅可化解土石之亂,也可減少河川、山坡地天然砂石之開採。一舉兩得,更是企業力行循環經濟,符合ESG之典範。
而各項營建工程採用使用再生材料生產的綠混凝土,可依使用比例,評估建築物整體的減碳效益,更是營建業落實「2050淨零排放」的積極作為。
*作者為台灣綠建築協會理事、再生綠建材產業推動聯盟召集人 (相關報導: 向陳其邁借將!劉世芳讚新任國土署長「非常適合」 本人曝最大挑戰:就是土方 | 更多文章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