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去年底淡水區停水事件,新北市政府新工處受理2,334件申請補償已全數審核完畢,並於今(2)日發送簡訊通知審核結果。符合優先補償對象的民眾自2月4日起至13日止,依規定至淡水區公所,或以郵寄方式提送憑證領取補償。另為協助受影響用戶,台灣自來水公司將主動辦理水費減免一個月,於後續帳單扣抵水費,用戶無需另行申請。
去年11月底淡北道路工程施作時不慎挖破自來水管線,造成淡水大範圍停水。市府隨即於12月1日至12月10日設立專責窗口及線上申請表單,受理民眾陳情與請求補償申請,並同步啟動檢討相關補償機制。
受理2,334件申請,針對「購買水」、「馬達維修或更換」、「盥洗費」等3項基本民生用水需求列為優先補償
新工處指出,本次共受理2,334件申請,針對「購買水」、「馬達維修或更換」、「盥洗費」等3項基本民生用水需求列為優先補償,並已於2月2日發送簡訊通知審核結果。補償資格、申請方式及應備文件等資訊,同步公布於新北市政府、淡北道路及淡水區公所官方網站。
新工處表示,民眾可事先上網查詢相關資訊並備妥應備文件,以利一次完成申請,避免重複往返;若有疑問,也可撥打服務電話或親至淡水區公所服務窗口,將有專人提供說明與協助。
受理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晚上7時
符合優先補償資格的民眾請依申請地址所在里別,分別於2月4日至8日、2月9日至13日,攜帶發票或收據、身分證影本、水號資料、印章等文件,至淡水區公所填寫申請書領取補償,受理時間為每日上午8時至晚上7時。
為便利民眾提送資料,也可至淡北道路官網下載申請書,填寫後附上匯款帳戶影本,於2月13日前郵寄(郵戳為憑)至新北市政府新建工程處(地址:新北市樹林區樹新路40-7號6樓),匯款領取補償。
每日(週一到週日)上午8:30至下午5:30,撥打(02)2502-6055、(02)2502-6057、(02)2502-6170服務電話洽詢
審核結果顯示不符合優先補償資格者,可能原因包括填寫資訊錯誤、水號不在台灣自來水公司提供的停水範圍,或申請項目未包含優先補償項目。民眾可於每日(週一到週日)上午8:30至下午5:30,撥打(02)2502-6055、(02)2502-6057、(02)2502-6170服務電話洽詢。
針對水費減免部分,新北市政府要求廠商代墊水費減免一個月,並協調台灣自來水公司辦理後續帳單扣抵水費,用戶無需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