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台灣的高等教育現場,「工會」這兩個字常被誤解。有人以為它只在工廠出現,有人覺得學術圈太「高貴」而不該談勞動。事實卻恰恰相反,正因為高教體系裡的權力關係高度不對稱,教師與助理們的勞動往往被包裹在理想與奉獻的話語之下,更需要有人說出真話,為被忽視的勞動尊嚴撐腰。
高教工會的存在,就是這樣一股逆流而上的力量。它不只是一個協助解決糾紛的機構,更是一個將「教育正義」化為行動的公民平台。而支持它的群體,大致可以分為兩類:自利主義型與利他主義型。這兩類人,一個出於現實,一個出於理想;一個為了捍衛個人權益,一個為了守護公共價值。
若說高教工會是一艘航行在風浪中的船,那麼這兩股力量,就是讓它既能穩定前進、又不迷失方向的雙重引擎。當權益受損時,自利主義型的會員,多半是在遭遇不公平對待後,才意識到集體行動的重要性。可能是升等過程遭遇阻撓,可能是聘期突然被終止,也可能只是單純想要問一句:我這樣的待遇合理嗎?這些人並非天生的抗爭者,而是被現實逼成了行動者。他們在憤怒與無助之間找到工會,發現原來還有一條路——可以透過組織的力量,讓個人的聲音變得更有分量。
工會成立以來,處理過無數這樣的案例:如,倡議大學法的與時俱進、堅持私校退場的公共化、反對大學的商品化;非典僱用教師(專案或兼任)薪資和聘約保障問題;系所評鑑和教師評鑑的亂象更正;有教師因學校片面更改聘約,導致多年心血付諸流水的維權;有研究助理長期被排除在勞保之外,勞動權益懸空;也有兼任教師在制度邊緣掙扎,卻仍被要求承擔與專任教師相同的教學責任。
透過工會協調、申訴與法律途徑,許多案件得以平反。更重要的是,這些個案往往催生了制度的修正與社會的關注。從這個意義上說,「自利」其實是公共改革的起點。自利並不等於自私。那是一種自我覺醒——明白個人命運與結構性不公密不可分。當每個人都願意站出來說「不」,整個體系才有改變的可能。
理念的火種與此同時,也有另一群人,他們或許從未遇過勞資糾紛,也可能身處相對穩定的位置,但仍選擇成為會員。對他們而言,支持高教工會並非因為需要幫忙,而是因為相信這個理念應該被捍衛。他們認同工會的四大目標:一、捍衛高教從業人員的勞動權益與尊嚴;二、改善教育勞動條件,促進教育品質提升;三、監督教育政策,維護學術自由;四、建立教育公平,推動社會正義。這些會員不見得會走上街頭,卻默默繳納會費、協助宣傳、參與討論。
他們知道,也許一生都用不到工會的援手,但如果沒有人去撐起這個平台,當體制的不公蔓延開來時,受害的將是整個教育環境。這份「利他主義」並非抽象的理想,而是一種社會責任的實踐。教育若是一盞明燈,工會的存在就是讓那盞燈不被冷風吹熄的罩子。從個案到公共,高教工會的價值,不止於解決個別爭議,更在於將這些個案轉化為制度改革的契機。 (相關報導: 點教育》成績通膨、學歷貶值!高等教育品質的災難 | 更多文章 )
以兼任教師議題為例,過去兼任教師薪資低、聘期短、無保障,常被視為高教體系的灰色地帶。工會長期蒐集資料、召開公聽會、向教育部陳情,終於推動相關法規修正,讓兼任教師納入勞保體系,部分學校也開始改善待遇。這樣的成果,並非僅惠及會員,而是擴散到整個教育界。即便那些未加入工會的人,也在無形中享受到改革帶來的果實。這就是工會最值得珍視的地方,它讓個人的不幸成為公共的學習,讓一個人的挫折成為改變制度的契機。正如法國社會學家涂爾幹所說,真正的社會連帶,是在共同的困境中被喚醒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