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不是唯一的網紅,卻成為台灣自媒體史上最極端的鏡像。母親在鏡頭前逐漸死去,而社群平台仍開放會員收費;演算法持續推送內容,粉絲持續觀看,政府持續沉默。這不再只是個案,而是台灣制度的斷裂點——若不行動,下一個悲劇將公開上演。
|導言|
當母親的死亡成為付費內容,我們正在觀看什麼樣的社會?
本文嘗試透過公開資料梳理事件爭點,並從平台治理、精神衛生與社會安全網三個層面提出觀察與可能的制度選項,提供社會理性討論與政策參考。
2025年10月,一段來自台中大里的網紅帳號影片,引發全台震盪。影片中,一名身形消瘦、坐在輪椅上的中年婦人無力飲水,手指微顫,試圖抓緊水瓶,卻沒有得到即時協助。這段畫面並非醫療紀錄或家屬求助,而是被上傳至 Instagram 的「付費會員專區」,成為可供訂閱者觀看的「私人內容」。
數日後,該婦人被殯儀館名冊證實過世——但帳號仍持續更新,並維持付費機制。當網友提出疑問,當事人起初否認母親已過世,隨後以輕描淡寫語氣回應。事件在社群持續發酵,不只是因為行為本身的衝擊性,而是它揭示了一個更深層的現象:
在演算法與平台營利機制的推動下,私人悲劇已被轉化為公共商品。
這起事件不僅涉及家庭倫理失衡,也牽動三個重大制度議題:
1.平台是否已允許「臨終畫面商品化」?
2.政府是否無法依據公開證據啟動保護機制?
3.在沒有監管的社群生態中,是否正在形成「精神危安黑洞」?
本文並非情緒性控訴,而是以「深度調查報導+制度評估」方式,從公開資訊、社會觀察與法制角度切入,試圖回答一個核心問題:
這不是「一個網紅的問題」,而是台灣作為數位社會,是否具備足夠制度韌性,以面對演算法時代的新型態風險?
因此,范女風波所揭露的,已不再只是個人道德與家庭倫理問題,而是台灣社會制度是否具備回應新型態風險的壓力測試。
本文將依以下結構展開:
第一章:事件脈絡與公共性定位
第二章:爭議核心——平台、家庭與道德的三角衝擊
第三章:演算法如何將病痛、親情與死亡轉化為流量
第四章:法律缺口——為何公開影像不能被視為介入依據?
第五章:精神衛生與公共危安分析
第六章:社會輿論與集體焦慮的形成
第七章:未來風險模型與國際比較
第八章:政策建議與改革清單
第九章與結語:台灣的抉擇——沉默,或覺醒
附錄:行動藍圖與修法總表
第一章|事件的公共性與社群平台的角色轉變:
第1-1節|本案是否屬於「私人家務事」?為何引發全台關注?
過去,家庭成員之間的照護、經濟糾紛或倫理爭議,多被視為「私領域事件」,除非涉及犯罪或重大傷害,否則社會大眾與政府機構較少介入。然而,本案之所以迅速引發公共討論,原因不在於「范女個人行為是否道德」,而在於:
她將母親的病況、臨終畫面與死亡前後的反應,以付費內容形式上架至社群平台,並透過演算法推播給大量不特定大眾。
這使得事件性質從「家務範疇」轉變為具有公共利益與社會風險的案例,並且牽涉三個層面: (相關報導: 吃抗憂鬱藥=很潮?TikTok網紅狂推「快樂藥丸」的真相:上億點閱光環背後,卻是性慾喪失、情緒麻木的慘痛告白 | 更多文章 )
分析層面 | 問題核心 | 為何具有公共性 |
家庭倫理層面 | 是否存在虐待、忽視或經濟剝削行為? | 《老人福利法》保障家庭內高風險族群,若有虐待即屬公權力介入範疇 |
平台責任層面 | 是否允許用戶將疑似虐待、家屬臨終或死亡畫面當作盈利內容? | 若平台演算法推升此類內容,社會大眾是否受到影響? |
精神衛生層面 | 行為是否涉及社會危安與精神病理警訊? | 若出現危險人格並公開操控他人,需啟動公共安全機制 |
簡言之,本案不再是「她是否孝順」的道德爭論,而是關乎:
1.臨終是否可以被商品化?
2.平台是否應主動停權?
3.國家是否具備介入能力?
第1-2節|事件發酵的三個引爆點:
時間點 | 事件內容 | 社會反應 |
母親病危影片上架 | 范女將母親病弱畫面放入付費會員內容 | 網民質疑「是否符合人道尊嚴」 |
母親過世當晚帳號仍維持營利 | 會員功能未關閉,平台持續抽成 | 引發「平台是否共犯」討論 |
范女對母親死亡的公開回應極度冷漠 | 先否認,後使用表情符號「…」、「。」及「我現在也走不開啊」回應死亡訊息 | 社會開始質疑精神狀態與制度缺口 |
這三個時間點形成了一個重大公共議題:
當死亡、親情與生命尊嚴被轉化成可被訂閱的社群內容時,整個社會正面臨一場「價值觀轉移」的壓力測試。
第1-3節|此案是否具備「制度檢測價值」?
本案具備三項指標,符合「需要公共討論與制度回應」的標準:
指標 | 本案現象 | 是否符合 |
新型態平台議題 | IG與Threads允許疑似虐待、死亡、裸露等相關影片繼續營利 | ✅是 |
公共風險與模仿效應 | 其他創作者可能模仿類似模式以賺取流量 | ✅是 |
制度規範缺口 | 精神衛生法、老人保護法無法依據「公開證據」啟動 | ✅是 |
這些特徵表示:
此案不是道德評論的終點,而是法制改革的起點。
第一章小結語:
本案觸發的,是台灣社會在「數位倫理與平台規範」上的集體焦慮。
臨終影像商品化,並非單一行為者的偏差,而是一個正在被演算法正常化的趨勢。
若不及時介入,未來可能出現更多以「死亡、痛苦、情緒崩潰」為商品的帳號。
這是一面鏡子,映照出台灣邁向社群平台主導社會價值體系的臨界點。
第二章|爭議核心:當個人自由、平台規則與公共倫理正面碰撞
本章將釐清爭點核心——究竟我們是在討論一位個人選擇如何經營社群帳號,還是在面對一套無法回應新型態現象的制度漏洞?這一章不是在判斷「范女對錯」,而是在檢視「台灣制度是否具備面對這類事件的能力」。
第2-1節| 爭議的三大交叉點:
爭議面向 | 支持者觀點(強調自由) | 批判者觀點(強調倫理與公共利益) | 關鍵問題 |
個人自由 vs. 公共道德 | 「她有權分享自己的生活」 | 「母親臨終屬倫理底線,不應公開營利」 | 是否有界線?界線由誰制定? |
家庭自主 vs. 國家介入 | 「家務事不應過度干預」 | 「一旦涉及老人受虐或死亡有疑點,就是公共議題」 | 政府如何判斷何時介入? |
平台中立 vs. 平台責任 | 「平台只是提供工具」 | 「平台從中抽成,即構成共犯盈利」 | 是否需要平台承擔社會責任? |
這些爭點正是本案引發高度討論的原因——因為所有面向都不再僅是「私人」,而是觸碰到社會共同體的核心價值:生命尊嚴、弱者保護、公共安全。
第2-2節| 平台的角色:中立工具,還是公共空間的「無形治理者」?
在過去,媒體需要審核、分級、負責。但在今天,社群平台透過演算法「自動放大」最具爭議性的內容,卻不必對後果負責。 (相關報導: 吃抗憂鬱藥=很潮?TikTok網紅狂推「快樂藥丸」的真相:上億點閱光環背後,卻是性慾喪失、情緒麻木的慘痛告白 | 更多文章 )
平台機制 | 實際現象 | 衝擊 |
會員收費系統 | 范女在母親臨終期間仍開放訂閱 | 死亡與病痛被轉化為收費內容 |
演算法推薦 | 爭議越大、推播越多 | 平台獲利與極端內容形成正向循環 |
缺乏審核標準 | 違反倫理的內容仍可存在 | 台灣沒有強制規範可要求平台停權或凍結獲利 |
本案問題不是「她為何這麼做」,而是「為何平台允許這麼做,甚至提供工具賺錢?」
第2-3節| 家庭與公共責任的邊界模糊:
面向 | 本案現象 | 牽涉法律 |
老人照護 | 是否存在忽視或虐待? | 《老人福利法》,需調查是否構成刑責 |
資源掏空 | 子女使用父母資源進行非醫療用途 | 可能涉及侵占罪、詐欺罪 |
死因調查 | 若照護不足導致死亡,是否屬過失 | 檢方可依職權調查 |
這些,都不是道德層面的批評,而是具有法律上的公共性。
第2-4節| 本案是否會成為「模仿典範」?這是政策層面最重要的風險:
在自媒體時代,行為是否被模仿,取決於其「是否有效帶來利益」。本案中,范女帳號在爭議爆發後,出現以下情況:
追蹤數增加
會員訂閱仍持續
社群討論度高,演算法持續推播
這可能形成一個錯誤訊號:
「只要敢挑戰底線,就能獲利。」
這不只是個人道德問題,而是平台結構與社會獎懲機制失衡所造成的系統風險。
第二章小結語:
本案是「新型自媒體行為」與「舊型法律制度」之間的衝突。
社會討論焦點不應停留於「她是不是壞人」,而應轉向:
現行法律是否能保護弱勢
平台是否需負責任
公共利益是否已受到危害
若此案未被視為制度測試點,未來可能會有更多人模仿,造成更大規模的社會風險。
第三章|事件軸線回溯與人格模式的生成:從個人選擇到公共議題的演化
此事件的爭點不僅是「網紅是否失德」,而是:過去數年間,一個人如何在自媒體環境中,逐步形成以「關注為核心價值」、「情緒與衝突為主要動力」的行為模式——並在平台演算法與制度缺口的共同作用下,從個人家庭問題,演變成一個具有公共風險的社會現象。
本章嘗試以時間軸和階段分析,呈現此人格模式的生成,並指出這個案例之所以引發廣泛關注,並非偶發事件,而是行為模式具有可複製性與擴散性,對台灣未來社群治理與精神衛生政策,具有警訊價值。
第3-1節|關鍵事件時間軸: (相關報導: 吃抗憂鬱藥=很潮?TikTok網紅狂推「快樂藥丸」的真相:上億點閱光環背後,卻是性慾喪失、情緒麻木的慘痛告白 | 更多文章 )
年齡 / 時間段 | 事件內容 | 行為特徵 | 公共意義 |
17歲(無照肇事) | 無照騎機車撞上聯結車,父母傾盡積蓄支付醫藥費與賠償 | 無悔意,對外歸咎他人;出院後立即追求與男友的「注意力連結」 | 建立初始模式:危機被視為個人戲劇素材,而非責任起點 |
18歲到20歲(詐騙與資源掏空) | 疑似盜刷母親信用卡、多次落入詐騙、向網友借錢、疑似以他人名義擔任借貸保證人,當事人事後於社群公開澄清表示「從未同意擔任保人」並要求提供證據反制偽造文書 | 以情緒與信任、和性愛作為資源工具,逐步擴大社會風險 | 形成模式:他人資源=可被動員的個人利益來源 |
18歲到20歲(自媒體身份確立) | 飼養兔子受傷、情緒性直播及貼文、自述「黑紅也是紅」 | 議題越極端,互動越高;將爭議視為成長機會 | 與平台建立互利共生關係:爭議=流量=收入 |
19歲到20歲(父母親病重期間) | 多次上傳母親虛弱影片,開啟會員制度 | 將親人病痛作為內容核心 | 平台開始扮演「流量加速器」角色,悲劇不再是私領域 |
20歲(母親死亡前後) | 母親臨終影像上架、死亡後疑似發性感限動 | 現實事件被自媒體邏輯優先化 | 觸碰社會倫理底線,引發「制度是否應介入」重大公共討論 |
第3-2節|模式分析:人格傾向與平台機制的交疊
行為特徵的演進(由內向外的擴張) | |||
階段 | 主要對象 | 行為特徵 | 意義 |
第一階段 | 家庭 | 索取資源、缺乏負罪感 | 家庭內部問題 |
第二階段 | 粉絲與陌生人 | 情緒/性勒索、詐財模式 | 擴大為社群互動層次 |
第三階段 | 公眾與平台 | 將所有情緒事件轉化為「可變現內容」 | 行為帶有公共風險,開始影響其他使用者 |
第四階段 | 整體社會 | 爭議成為公共議題、啟動輿論討論「是否應介入」 | 已不屬於私人事件,涉入制度層次 |
核心觀察:
1.這不是道德淪喪的單一樣本,而是一個演算法時代的極端案例:它展示了當個人高度倚賴「被看見」作為存在依據時,如何一步步將現實人生情境劇化、商品化、直播化。
2.平台扮演「強化器」角色:爭議越大,推播越高,訂閱越多,形成了利益導向結構。
3.制度缺口造成「無人可介入」的真空:即使網路上有清楚證據顯示老人可能遭忽視,仍無權啟動調查。
第三章小結語:
本章顯示,范女人格模式並非偶發行為,而是在演算法激勵與法律真空中持續被強化。
因此,下一章(第四章)將聚焦於: 「平台如何成為共構者?」
從IG會員制度、演算法推薦,到缺乏人身風險審核機制,探討這是否已形成「結構性問題」。
第四章|平台機制與演算法責任:當個人行為成為公共風險,社群平台仍以「內容中立」為由持續推播
此事件之所以從個人爭議迅速成為全台關注焦點,並非單純源於當事人的極端行為,而是因為社群平台的運作機制,使該行為具備持續擴散能力與變現能力。換言之,這不再是單一用戶的問題,而是平台是否應被視為公共治理一環的制度爭點。
第4-1節|平台如何促成「爭議內容」的持續增殖:
平台機制 | 運作方式 | 在本案中的具體效應 |
演算法推播 | 依互動數決定曝光,包括留言、分享、截圖爭議 | 范女每次發布極端內容(辱罵、病弱影像、性感限動),互動激增,平台判斷為「高參與度內容」,自動推送至更多用戶首頁 |
會員制度 | 用戶可設定訂閱機制,將特定內容鎖在付費系統中 | 范女將母親病情、臨終畫面放入會員區,形成「悲劇收費」現象 |
缺乏倫理審查機制 | 平台僅依據「裸露」、「血腥」等明確違規標準進行審查 | 臨終畫面、老人痛苦、精神異常並未在審查範圍內,被視為「生活紀錄」,不屬於違規,仍可上架 |
爭議內容擴散效應 | 越多人討論、批評、截圖,即產生二次傳播 | 事件引發大量轉發與討論,反向提升原帳號熱度,即使是批評聲也成為流量來源 |
結果:平台並未扮演「中立管道」,而是扮演了「放大器」角色,甚至成為「行為模式的收益提供者」。
第4-2節|平台責任爭議:中立立場是否仍成立?
傳統平台觀點:
「我們不創造內容,我們只是讓使用者發佈內容的平台,除非違反社群守則,否則無需介入。」
新興公共治理觀點:
「若平台透過營利機制鼓勵極端內容,並使其造成現實傷害,平台不再是中立角色,而是參與者。」 (相關報導: 吃抗憂鬱藥=很潮?TikTok網紅狂推「快樂藥丸」的真相:上億點閱光環背後,卻是性慾喪失、情緒麻木的慘痛告白 | 更多文章 )
爭點 | 傳統立場 | 事件顯示的現實 |
內容自主 | 使用者自行決定發佈內容 | 范女發佈的並非單純內容,而是涉及老人照護與公共安全 |
平台責任 | 僅需刪除明確違法內容 | 本案涉及精神異常跡象與老人虐待疑慮,但不在平台審查標準內 |
獲利關係 | 平台從廣告與訂閱中抽成,屬正常商業行為 | 當內容是母親臨終或可能涉及虐待、囚禁等行為時,抽成是否等同於「從悲劇中獲利」? |
公共利益 | 平台無直接法律義務 | 是否應建立「倫理風險控管制度」成為公共議題 |
本案提出一個關鍵問題:社群平台是否應該承擔「公共風險評估責任」?
第4-3節|國際案例借鏡與台灣現況:
國家/地區 | 管制措施 | 適用本案的啟示 |
英國《網路安全法》(2023) | 平台須處理「有害但不違法內容」,包含自殘、虐待、悲劇利用等 | 若套用於台灣,本案應被列為「高風險帳號」,平台須限制變現 |
韓國N번房事件後改法 | 對「以弱勢者影像牟利」判刑,並要求平台協助偵查 | 若母親臨終畫面被視為弱勢者影像,則平台抽成可能涉及共犯 |
歐盟《數位服務法》 | 要求大型平台提供「危害監測機制 | 本案可能觸及「精神健康威脅」分類,須進行風險評估與回報 |
台灣目前尚無類似法規,導致本案只能以網路道德爭議存在,無法導入平台責任。
第4-4節|為何這不是單一個案,而是制度壓力測試?
范女事件的高度關注,源自以下現象的交集:
1.行為具有可複製性:若平台獲利機制不變,未來可能有更多創作者模仿極端行為。
2.制度目前無法介入:即使有成千上百張影片證據,政府仍需「當事人同意」才可處理。
3.平台目前沒有「道德基準」或「公共風險停損點」:一切由演算法決定,而演算法僅依流量運作。
第四章小結語:
本案顯示:
社群平台的規則,正在改寫人們面對生死、親情與弱勢者的方式。
如果我們將此視為「個人道德問題」,平台將持續推播極端內容;
若視為「公共風險問題」,台灣將需要提出新的治理框架。
下一章將進入核心證據與影像紀錄,分析此事件是否已達到「公共介入門檻」,並建立政策討論基礎。
第五章|「證據庫分析」與「公共風險指標」:這是否已構成需國家介入的社會安全事件?
本文不是情緒陳述,而是針對目前已公開的影片、截圖、新聞紀錄、粉絲回報進行整理,目的是釐清本案是否符合「公共介入標準」,即是否已達到需啟動以下任一程序的條件:
《精神衛生法》之強制鑑定或保護性安置
《老人福利法》虐待/忽視通報義務
《數位平台監管制度》進行帳號限制與營利中止
檢方啟動死亡原因與經濟犯罪偵查
第5-1節|七大證據類型整理(皆為已公開資訊):
以下表格為「證據結構圖」,非主觀評論,而是可供查證的事件紀錄:
類型一:疑似老人虐待/忽視
具體畫面或對話 | 來源平台 | 是否符合「老人受虐指標」 |
范母坐輪椅、呼吸困難、無力持水,范女錄影後將水瓶拿 | IG限時動態截圖 | ✅ 疑似忽視基本照護 |
范母喊冷,范女將掉在地上的棉被丟到母親臉上,並怒罵「很煩 | 網民截圖、影片 | ✅ 符合《老人福利法》虐待定義 |
范女在母親生前說「打媽媽很正常」、「她死了才清靜」 | 網民截圖、對話語音 | ✅ 為精神虐待言語證據 |
母親死亡後,范女否認死亡訊息,仍進行會員收費互動 | IG/Thread | ⚠ 顯示與現實脫節,需精神鑑定介入 |
類型二:家庭資源掏空與疑似詐欺 (相關報導: 吃抗憂鬱藥=很潮?TikTok網紅狂推「快樂藥丸」的真相:上億點閱光環背後,卻是性慾喪失、情緒麻木的慘痛告白 | 更多文章 )
行為 | 金額 | 來源 | 法律風險 |
將母親開刀費交給詐騙集團(非一次) | 超過30萬 | 群組紀錄截圖 | 刑法詐欺+老人資源剝削 |
盜刷母親信用卡(疑似三張) | 單次刷上萬元不等 | 網民及群組紀錄截圖 | 信用卡不當使用罪 |
私吞社區管理費(含公積金) | 金額未公佈,但涉及公用金 | 社區住戶提供證據 | 業務侵占罪 |
向網友索借金錢 | 主動附裸照為手段 一次索借5萬~10萬元不等 | Threads/IG截圖 | 性勒索+詐欺模式 |
類型三:虐待動物
行為 | 來源 | 相關法條 |
飼養兔子不當致傷並遭媒體報導 | 中國時報/民眾影片 | 動保法第25條 |
騎機車載兔子長途旅遊疑似未給食物飲水、及便盆等相關生活用品 | IG影片 | 動物虐待之「長期不當環境」 |
類型四:精神操控與粉絲、網友危機
現象 | 網民反饋 | 社會風險 |
發布性暗示限動誘導付費 | 訂閱用戶截圖 | ⚠ 可能違反平台政策,但未被執行 |
以「沒有錢養兔子」或「父母生病」為由製造同情 | 網民截圖 | 操控情緒獲利 |
類型五:母親死亡後之行為紀錄
時間點 | 范女行為 | 社會觀感 |
母親過世當日 | 范女否認消息:「不是啦~可能長得像 | 引發社會不安 |
當晚疑似上傳自慰照 | 網民截圖 | 示範精神脫節行為 |
隔日與網民互動 | IG會員專區 | 將哀悼轉為付費情緒秀 |
第5-2節|公共風險指標評估:
以下為判斷是否需「強制精神鑑定」與「社會介入」的專業指標:
指標 | 對應行為 | 是否符合 |
缺乏同理心(精神醫學核心指標) | 對母死亡無悲傷、以父母生病影像牟利 | ✅ 是 |
長期剝削家庭資源 | 母親手術費用、信用卡盜刷 | ✅是 |
對粉絲及網友進行精神控制 | 情緒勒索引發粉絲、網友不適 | ✅是 |
行為造成社會恐慌或模仿風險 | 有未成年網友留言模仿行為 | ✅是 |
平台參與提供獲利 | IG抽成會員費與流量收入 | ✅是 |
結論:
本案符合「社會安全風險」定義,不應僅視為家務糾紛或道德爭議。
第五章小結語:
本文旨在確認一個核心事實:
這不是「網友道德批判」,而是有大量可供司法檢驗的具體紀錄。
若此案無法啟動制度,代表台灣的精神衛生法、老人保護制度以及平台監管框架已無法處理新的社群型危機。
第六章|精神鑑定與制度介入的必要性——這不是道德審判,而是公共安全與制度壓力測試:
第6-1節|精神衛生法與人格風險評估:是否構成「強制鑑定」條件?
根據《精神衛生法》第32條,當事人必須符合以下條件,政府才可啟動強制鑑定與收治:
法條條件 | 內涵 | 本案對應現象 | 是否符合 |
「有傷害自己或他人之急迫危險」 | 包含直接威脅生命、健康、自由 | 母親疑似因照護不足死亡 | ✅潛在危險 |
「行為顯示精神失調,無法自理生活或評估現實」 | 包含妄想、自我現實失衡 | 母親剛死亡仍發限動,並以性影像維持流量,無合理情緒反應 | ✅疑似解離症狀 |
「家屬或社會安全系統提出強制就醫申請」 | 家屬或警政可提出 | 父母皆已無行動能力,需由公眾或檢方代表 | ⚠制度目前無此渠道 |
分析:
若本案僅停留在「道德爭議」,政府無法介入。
但若將其定位為「公共危安案例」,即涉及老人照護死亡、精神操控導致粉絲自殘、極端行為可能複製,案件就具備啟動強制鑑定之社會利益基礎。
專業觀點(引用精神專家意見):
︎「若行為造成生命損失,且行為人無明顯悲傷反應,仍利用該事件創造收益,本案已超越單純人格偏差,需進一步鑑定是否存在精神病理或人格障礙。」——精神科醫師A
第6-2節|老人福利法與可能的司法啟動途徑:
《老人福利法》第53條明訂:「任何人知悉老人遭受虐待、疏忽或不當對待,應向主管機關通報。」一旦通報成立,地方衛生局與社工單位可介入評估。 (相關報導: 吃抗憂鬱藥=很潮?TikTok網紅狂推「快樂藥丸」的真相:上億點閱光環背後,卻是性慾喪失、情緒麻木的慘痛告白 | 更多文章 )
相關證據 | |
是否有公開證據顯示老人受虐? | 有(影片、限動截圖) |
是否有死亡結果? | 是(母親已過世) |
是否有疑似照護不當導致死亡? | 疑似(需檢警調查死因) |
政府是否已啟動調查? | 未見公開資料顯示 |
結論:
只要有公民提出具體證據,檢察官具有啟動偵查的權力。若死因與照護疏失相關,甚至可能涉及《刑法》第 271 條(因故意不作為致死)。
第6-3節|平台營利與數位監管:是否應凍結帳戶?
目前Instagram與Threads並無台灣在地營運實體,其政策與營利權限根據「社群準則」執行。但以下情境可能形成違規:
行為 | 是否違反平台規範 | 可能處分 |
將臨終者影像作為付費內容 | 違反「敏感事件商品化」條款 | 凍結會員獲利機制 |
展示疑似虐待動物畫面 | 違反「動物虐待內容禁止標準」 | 帳號停權 |
利用性愛暗示向粉絲、網友索取金錢 | 違反「色情與性交易」規範 | 移除帳號 |
以死亡事件做為流量工具 | 違反「仇恨與暴力內容變現」 | 禁止營利 |
國際上已有「凍結網紅營利權」案例(美國YouTube曾凍結Logan Paul帳號因展示屍體影片)。
台灣目前缺乏平台監管法,因此本案可作為「推動平台監管立法」之案例。
第6-4節|是否具備啟動公權力介入的合理性?
構成要件 | 本案是否符合 | 可能介入方式 |
涉及生命事件(母親死亡) | ✅ 是 | 檢方啟動死因調查 |
涉嫌虐待與忽視 | ✅ 是 | 老人保護機制啟 |
涉及心理控制危害粉絲、網民 | ✅ 是 | 精神衛生法介入 |
涉及動物虐待 | ✅ 是 | 動保法送辦 |
平台獲利機制持 | ✅ 是 | 行政院數位部可介入與國際平台協商 |
第六章小結語:
此案不只揭露一個人的行為極限,而是新型態的「社群人格風險」可能對整個社會造成的衝擊。
它跨越了家庭倫理、老人照護、自媒體平台、數位經濟與精神衛生的多重邊界。 問題不是「是否該指責她」,而是「台灣是否應建立制度,來面對未來可能重演的更極端案例」。
第七章將進一步探討:
「如果這是一個新型態的社會風險,那麼我們是否已進入演算法時代下的人格結構變化?這會如何影響下一代自媒體環境?」
第七章|演算法時代的人格變形與社群風險——此風波是否預示台灣已進入「公共情緒商品化」的新臨界點?
在過去的社會中,「家庭悲劇」「臨終時刻」是私領域的極致時刻,需要尊重與保護。然而在社群平台與流量經濟架構下,這些情境開始被重新定義——不再是私人事件,而可能是「內容素材」「訂閱資產」「情緒觸發點」。本章探討的核心並非個人是非,而是以下三個事實:
當極端行為能透過演算法獲利,它便可能被複製。
當平台對「情緒波動」給予演算法優先推播,人格就可能朝向極端方向演化。
當公共制度無法回應這類行為,社會風險將開始累積。
第7-1節|:演算法如何重塑人格與行為模式?
傳統行為動機 | 演算法型行為動機 | 心理與社會後果 |
我希望被理解 | 我希望被看見、被推播 | 關注取代關係 |
我分享生活 | 我經營人設 | 現實與線上人格產生裂縫 |
家庭是隱私 | 家庭是內容資產 | 私領域逐步公開化 |
哀痛是內在經驗 | 哀痛是可被直播的情緒觸發器 | 情緒變現,倫理退位 |
觀察重點:
在范女事件中,我們看到情緒並非自然流動,而是被整理成「可被觀看的段落」:病母畫面、哭泣片段、性暗示影像,都依照演算法偏好被選擇上架。這不一定是「有意表演」,但呈現了一種由演算法塑造的行為邏輯: (相關報導: 吃抗憂鬱藥=很潮?TikTok網紅狂推「快樂藥丸」的真相:上億點閱光環背後,卻是性慾喪失、情緒麻木的慘痛告白 | 更多文章 )
「只要有人看,我就存在;只要還有流量,悲劇就不是悲劇。」
第7-2節|:情緒經濟如何形成「病態獎勵結構」?
社群平台會優先推送以下類型內容:
類型 | 演算法反應 | 回饋效果 | 社會風險 |
激烈情緒(哭泣、吵架) | 推播量上升 | 使用者參與增加 | 極端情緒被鼓勵 |
家庭衝突 | 討論度高 | 留言爭吵推升曝光 | 家務衝突被娛樂化 |
生命危機/悲劇 | 情緒共振高 | 產生同情訂閱行為 | 弱勢者成為流量工具 |
性暗示/裸露邊緣 | 高點擊率 | 可導致進一步付費行為 | 形成性操控模式 |
演算法不會理解倫理,它只理解「有無互動」。因此,某些創作者會逐步適應這種邏輯,甚至無意識地「用更極端的事件來對抗流量衰退」。
范女事件是一個典型的「演算法驅動行為強化」案例:
因流量下降👉 上傳情緒性影片
因需要現金👉 開啟會員專區,使用母親病情作為內容
因粉絲疲乏👉 開始加入性愛元素、裸露手法 這種模式逐步形成一個自
我驅動循環,被粉絲參與、被平台推播,最後成為社會事件。
第7-3節|此現象是否具備「社會模仿風險」?國內大學傳播系曾針對青少年自媒體志向進行調查,結果指出:
62%的受訪者認為「引發爭議是最快讓人看見的方法」
28%願意「分享家庭衝突換取流量」
13%回應「如果表現情緒崩潰可以增加訂閱,我會考慮」
當極端案例獲得高曝光與營利時,可能產生以下模仿效應:
模仿層級 | 例子 | 社會風險等級 |
情緒模仿 | 假裝崩潰、哭泣影片 | ⭐ |
行為模仿 | 拍攝親人住院影片、動物流血影片 | ⭐⭐ |
生活模仿 | 放棄正職、專職直播「真實人生」 | ⭐⭐⭐ |
傳播模仿 | 將死亡、傷害事件商品化 | 🔴高風險 |
范女事件的出現,雖屬個案,但其呈現方式符合「極端內容能帶來回報」的條件,因此具備成為流派的危險。
第7-4節|這是一場平台、法律與社會共同面臨的壓力測試:
面向 | 本案顯示的現況 | 反映的制度風險 |
平台治理 | 即使有大量檢舉,帳號仍可營利 | 平台商業模式缺乏倫理審查 |
法律介入 | 顯虐待跡象,但因在網路上無法啟動強制就醫 | 精神衛生法與老人保護條款未與數位證據連結 |
社會反應 | 大眾分裂成「她有病要治」與「她有自由」兩派 | 台灣尚未建立「公共危安人格」共識 |
第七章小結語:
此事件不是標籤某個人,而是讓我們看見演算法與流量邏輯是否正在改寫人類行為的獎懲機制。
如果不建立制度性的「倫理減壓閥」,平台將繼續以流量作為唯一指標,而極端行為將持續被放大——包括對家庭、弱勢者、甚至自我人格的消耗。
第八章|制度與平台改革的必要方向——本案不只是輿論爭議,而是檢驗台灣法制與平台治理能否因應「數位人格風險」的轉捩點
本章聚焦於「行動層面」:
不是情緒宣洩,也不是道德審判,而是分析現行制度如何面對這類事件,以及未來是否仍會有更多類似案例出現。
第8-1節|現行制度的空窗帶來哪些公共風險? (相關報導: 吃抗憂鬱藥=很潮?TikTok網紅狂推「快樂藥丸」的真相:上億點閱光環背後,卻是性慾喪失、情緒麻木的慘痛告白 | 更多文章 )
面向 | 現有制度狀態 | 本案暴露的缺口 | 風險 |
老人保護 | 須由家屬或鄰居通報 | 本案畫面在網路公開,但未構成「正式通報」 | 虐待在公開視野下仍無法介入 |
精神衛生法 | 強制就醫需現場證據 | 公開影片不被視為「現場行為」 | 無法處理網紅式精神風險 |
平台治理 | 台灣無法可罰國外平台 | IG仍允許其開收會員費 | 悲劇可被持續變現 |
刑事偵查 | 須具直接物證/證人陳述 | 社群公開影像無法直接啟動偵查 | 新型態案件無偵查路徑 |
本案實質是「新型態網路行為是否具法律介入資格」的測試案例。
第8-2節|改革方向一 —— 精神衛生法需新增「社群公開危險指標」
政策目標 | 建議內容 | 預期效果 |
將「社群公開證據」納入強制鑑定啟動條件 | 當大量公開內容顯示虐待、忽視、危害行為時,衛福單位可啟動鑑定 | 不再依賴家屬或鄰居通報 |
建立「高風險網紅觀察名單」 | 當帳號以極端行為吸引流量並造成社會恐慌時,可由公權力介入評估 | 防止模仿與悲劇擴大 |
增訂「公眾危安人格」條款 | 對於可能影響粉絲、網民精神狀態之行為人,需進行判斷與介入 | 避免未成年與弱勢受操控 |
第8-3節|改革方向二 —— 數位平台的監管與倫理機制問題
問題 | 建議方案 | 實行方式 |
IG會員制允許悲劇被變現 | 設立「禁止販售悲劇內容」條款 | 平台需凍結爭議帳號的盈利機制 |
平台演算法放大極端行為 | 建立「倫理風險審查機制」 | 對爭議帳號進行降權而非推播 |
資安管轄缺失 | 建立「跨國平台協調機制」 | 由數位部與衛福部提出正式要求 |
參考國際案例:
1.YouTube曾因Logan Paul上傳遺體影片而凍結其營利權限。
2.英國《Online Safety Act》允許政府要求平台移除極端危害內容。
本案可作為推動台版「網路安全法」之起點。
第8-4節|改革方向三 —— 健全老人與弱勢者的數位保護機制
建議目標 | 具體作法 | 可能影響 |
建立「公開危機通報平台」 | 網民可直接提交影片截圖給社福機關 | 社群證據可轉為正式通報 |
對於疑似遭虐待者啟動「到宅評估」 | 若通報成立,社工可依法進行評估或緊急介入 | 防止長者在家中無聲死亡 |
針對網紅家庭成員提供「保護性安置機制」 | 若網紅行為已危及家人安全,可啟動保護令 | 阻止悲劇擴大化 |
第8-5節|改革方向四 —— 建立「精神鑑定啟動門檻」的公共利益衡量此類個案不應由輿論裁決,而需建立一套「判斷是否介入」的明確標準。
指標 | 若達標可啟動鑑定 | 本案是否具備 |
行為是否造成他人實際死亡? | ✅ 是 | ✅ 母親已死亡,是否與照護疏忽有關需鑑定 |
是否存在持續虐待或忽視證據? | ✅ 是 | ✅ 有影片紀錄 |
是否持續利用死亡事件牟利 | ✅ 是 | ✅平台盈利持續發生 |
行為是否影響粉絲、網民精神健康 | ✅ 是 | ⚠️ 此案尚未知 |
如以上四項皆符合啟動「精神鑑定+司法保全」條件。
第八章小結語:
本文所整理的制度改革方向顯示:此案已超越個人層面,而觸及台灣在精神衛生、老人保護與平台治理的結構性挑戰。
如果本案無法被制度回應,就意味著未來任何人都可以「用家庭悲劇換流量、用死亡換訂閱」,且無法律可制止。
因此,第九章將回到最終命題——「這是一個國家與社會如何自我定義的時刻」:我們是否願意承認這是一場制度壓力測試?我們選擇沉默,或者修復?
第九章|台灣的抉擇:沉默,或覺醒——當死亡被變現、演算法取代倫理,國家如何回應這場正在加速的文明瓦解?
本文不是情緒性的結尾,而是整篇報導的核心目的:把所有觀察、證據與制度漏洞,轉化為「必須被社會正視的行動命題」。
這不是某個網紅的故事,而是一個國家是否具備自我修復能力的關鍵時刻。 (相關報導: 吃抗憂鬱藥=很潮?TikTok網紅狂推「快樂藥丸」的真相:上億點閱光環背後,卻是性慾喪失、情緒麻木的慘痛告白 | 更多文章 )
我們正在面臨什麼樣的現實?
一個母親,在生命最後階段,被拍攝、被上傳、被訂閱。
她的呼吸、她的痛苦、她的死亡——不再屬於她自己,而是成為社群平台用來維持會員機制的「內容資源」。
平台默許,社會滑動,政府無法介入。這不是道德滑坡,而是文明臨界點。
這是一則關於人性底線是否還存在的提問。
若我們選擇沉默,將會出現什麼未來?
未來場景 | 可能結果 | 社會成本 |
類似范女的帳號持續出現 | 母親、父親、子女、動物、甚至自傷行為成為會員內容 | 弱勢生命被公開消費,死亡成為盈利手段 |
政府仍無法介入 | 精神異常的行為不被辨識,不被評估 | 悲劇持續擴大,直至造成更大社會事件 |
平台仍以演算法為準則 | 極端者被推向頂端,模仿者大量增加 | 社會進入「流量資本主義失控時代」 |
社會事件社會繼續以「八卦事件」看待 | 社會正義淪為談資,道德成為情緒消費 | 台灣錯失建立數位倫理與公共治理的最佳時機 |
這不是「會不會發生」的問題,而是「已經開始」並正加速。
若我們選擇覺醒,可以產生什麼影響?
改革方向 | 實際效益 | 社會意義 |
修正精神衛生法,將「公開危險行為」納入強制鑑定 | 防止悲劇發生在鏡頭前卻無人能救 | 保護弱勢、重建公共信任 |
建立平台監管制度,禁止臨終影像、虐待內容盈利 | 阻斷「悲劇變現模式」 | 定義數位時代的倫理底線 |
建立跨部會「數位危安小組」 | 對高風險個案啟動調查與鑑定 | 建立台灣在全球平台治理的指標角色 |
社會共同監督,形成公民壓力 | 平台不得再以盈利為由放任極端內容 | 社會價值重新回到人本而非演算法本位 |
台灣的下一步,是價值選擇:
1.若我們視此為「八卦個案」——
我們將親眼見證下一個母親死在鏡頭前,下一個悲劇被訂閱成為熱門議題,平台與精神異常者有效合作,公權力持續無力。
2.若我們視此為「國家制度壓力測試」——
我們可以從此刻開始推動修法,要求平台負責,建立精神衛生與老人保護的介入機制,讓這起事件成為改革的起點,而非文明的終章。
終章呼籲:這不是她的人生故事,而是「我們的未來選擇」
母親的死亡不應是一則限時動態。
弱勢者的痛苦不應成為演算法的燃料。
台灣社會不該在流量面前失去人性底線。
今天的沉默,就是明日制度的真空。
今天的覺醒,才能守住下一條生命。
本文提出的不是憤怒,而是責任。
這是一個文明是否能夠自我修復的起點。
台灣的選擇是:
我們是允許母親的死亡被會員制販售的國家?
還是成為第一個以制度正視平台危機、保護弱勢生命的亞洲民主國家?
答案,不在范女身上。答案,就在我們是否願意推動第一步。
附錄|行動藍圖與修法總表:
【一、精神衛生法修法建議】——讓「公開危險行為」可啟動強制鑑定 (相關報導: 吃抗憂鬱藥=很潮?TikTok網紅狂推「快樂藥丸」的真相:上億點閱光環背後,卻是性慾喪失、情緒麻木的慘痛告白 | 更多文章 )
改革目的 | 建議條文 | 目的 |
將社群上公開的危險行為納入介入條件 | 新增第32-1條:「當個體於公開平台表現出可能危及家人生命、虐待長者、情緒失控或精神病理徵象時,衛生主管機關得主動啟動精神鑑定程序。」 | 避免悲劇發生後才介入,提前保護弱勢與社會安全 |
建立「數位精神危安通報系統」 | 允許網友截圖、媒體報導等成為初步證據 | 承認「公開證據」法律效力 |
設立「先行鑑定」機制 | 無需等家屬報案 | 填補精神疾病家屬也無力求助的漏洞 |
【二、社群平台監管法制化】——阻止演算法放任悲劇變現:
監管重點 | 建議措施 | 預期結果 |
限制高風險內容盈利 | 一旦涉及死亡、虐待、精神異常內容,平台須「立即凍結會員付費功能」 | 避免悲劇被賣錢 |
強制建立「高風險帳號審核」 | 類似金融風險帳戶,交由第三方審查 | 防止平台以流量為由拖延處置 |
平台需具備「主動通知義務」 | 當達危險門檻,必須通報衛福部或心理健康機構 | 避免事態擴大 |
【三、老人與弱勢保護條文強化】
問題 | 現行不足 | 修法方向 |
公開疑似虐待影像卻無法介入 | 《老人福利法》需當事人或親屬報告 | 新增條款:公開在社群上具體顯示虐待跡象時,主管機關可主動訪視介入 |
臨終畫面可被上架變現 | 無明文限制 | 明定「臨終病患影像不得用於營利行為,違者可凍結帳號與追究責任」 |
【四、平台責任與公共治理建議】
層面 | 行動建議 | 應負責單位 |
數位治理 | 立法《台灣版數位服務法》 | 數位發展部、立法院 |
社群倫理 | 建立平台自律+公民監督雙重機制 | IG/Meta、民間團體 |
精神健康 | 建立「粉絲、網民心理危機回報系統」 | 衛福部、心理師公會 |
【五、公民倡議行動SOP】
行動 | 方法 | 目標 |
連署/請願 | 在平台發起「終止悲劇變現行動連署」 | 形成社會壓力,迫使政府與IG採取行動 |
媒體投稿 | 使用本報導版本投稿至相關新聞評論網 | 引發公共討論 |
立法院提案 | 要求「立即凍結范女盈利帳號、啟動精神鑑定」 | 推動制度改革 |
社群壓力 | Threads / IG 發布懶人包+標籤行動 | 要求「立即凍結范女盈利帳號、啟動精神鑑定」 |
最終目標明確:
不只是「檢討一個人」 而是「阻止一個時代的危險趨勢」
使台灣成為第一個正視「數位悲劇變現」並成功建立防線的國家。
(本系列依據公開資訊、媒體報導與網路蒐證整理,屬原創觀察研究,從制度與風險治理角度進行分析,提供社會檢驗與政策討論之參考。引用或轉載請註明來源,避免斷章取義或片面重製,以免造成資訊失真。)
本系列的核心問題是:當個人行為透過社群平台影響公共利益時,台灣是否具備足夠的制度韌性、平台治理能力與精神衛生防護網,來防止悲劇被放大與複製?
本文並非僅評價單一事件,而是試圖提出一個全社會都將面臨的共同命題:我們是否準備好面對演算法時代的新型風險? (相關報導: 吃抗憂鬱藥=很潮?TikTok網紅狂推「快樂藥丸」的真相:上億點閱光環背後,卻是性慾喪失、情緒麻木的慘痛告白 | 更多文章 )
*作者為普通市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