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政守護者的矛盾話語
賴清德總統日前在「團結十講」中自許為「憲法的守護者」,並強調自己在立法院任內,從未看過違憲的法案。然而,這番話隨即因其提名司法院正副院長及七位大法官,引發社會各界熱議。原本是要彰顯憲政精神的宣示,如今卻轉化成對「總統提名權」是否過度運用的制度性質疑。
問題不在於形式合法,而是內容與精神是否真正落實憲政價值。當一位總統以「守護」之名,行「主導」之實,我們是否正步入制度與權力的危險邊界?
制度不是靠感覺,而是靠設計
賴總統宣稱自己在立法院期間未曾見過違憲法案,表面看來是對國會立法品質的肯定。但實際上,這種說法反映出對憲政機制的誤解。違憲與否,不是立法當下的直覺感受,也不是政治人物的主觀判斷,而是憲法法庭於事後透過審查與釋憲程序,釐清法律是否符合憲法精神的制度性機制。
一部法律在通過時也許風平浪靜,然而在實施後是否會造成壓迫、歧視或違反人權,往往需時日檢驗。制度設計的用意,正是要在「看不見的時候」仍然能讓問題「被看見」。
提名權的行使,是否已越界?
根據憲法規定,總統確實擁有提名大法官的權力。但當台灣13位大法官若全數由同一政黨所提名,這在程序上或許無虞,卻在實質層面產生了沉重疑問:這樣的法庭,是否仍具備人民所期待的中立性與客觀性?
司法的尊嚴,源於其獨立。當大法官的構成讓人懷疑其是否為特定政治路線的延伸,那麼即便釋憲結果正確,也可能失去社會的信任與服從。
林騰鷂教授的警告:制度正走向單一化
東海大學法律系退休教授林騰鷂一針見血指出,這波提名案的問題不止於人選,而是整體制度方向的偏移。他強調,憲法法庭的健康運作,必須建立在成員多元與觀點交鋒之上。並非要求對立,而是要創造可對話的空間,確保判決結果具備真正的說服力。
若大法官全來自相似背景與政治信仰,那將扭曲法庭的制度定位,變成總統意志的橡皮圖章。這種結構下,法庭的功能不是裁判,是背書;不是平衡,是延伸。
顛倒的制度與濫權的示範
更令人憂心的是,賴總統此次甚至提名現任檢察官擔任司法院長。林教授直言,這種安排已經違背司法制度根本的「審檢分立」原則──檢察官原應接受法官指揮與節制,如今卻被安置在整個司法體系的最高位置,形成制度上的邏輯錯亂。
他痛批,這是典型的體制錯置,不只是技術問題,而是根本的制度濫用。當國家元首以總統職權安排最有利於自身政治利益的人選,這不啻為民主制度樹立了最惡劣的榜樣。真正的問題:制度還容得下不同聲音嗎?
這場關於大法官提名的爭議,不應只是檢視個別人選的資格,而是對整體制度設計能否容納「異質性」的追問。真正的考驗是:未來政黨輪替時,在野者是否還能信賴這個制度?是否還相信這個法庭能對自己公平判斷,而非敵意處理?
制度的穩固,不在於當權者是否使用權力,而在於他願不願意為未來的他者保留制度空間。憲法的守護,不是畫滿所有藍圖,而是懂得在哪裡留白。
結論:總統的責任不只是依法,更是以德
賴清德總統若真誠自許為憲法守護者,就不該把「提名權」當成權力的終點,而應視為責任的起點。制度的穩定,不靠政治優勢的全面展現,而靠對制度界線的自我節制。
在當下這個關鍵時刻,我們不只是看見一次提名風波,更可能見證一個民主制度的轉折點──究竟台灣要走向制度均衡,還是政黨主導?這將是歷史給我們每一位公民的考題。
*作者為加拿大英屬哥倫比亞大學哲學博士, 精神科醫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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