與「司法官」談「報應」委實可笑,所謂「子不語怪力亂神」,檢察官辦案、法案判案,講究的是「科學証據」,追求的是「懲奸罰惡,保護人民」,遺憾的是,過去這一年多,看不到太多司法官偵審的「實証」,却看到太多「已有證據繼續押,沒有證據當然押」的案例,完全刷新人民對「民主時代司法應何為」的基本認知。
司法粗暴關押柯文哲九個多月,仍查無金流
就在賴清德總統宣布邀請藍白在野政黨聽取「國安簡報」前,因為罷免連署在押的國民黨台北市黨部主委黃呂錦茹等人被依「偽造文書」起訴並裁定續押禁見三個月,檢察官出身的國民黨不分區立委吳宗憲評論,「檢察官和法官在裁定起訴與羈押上『並無違法』,但對比過去實務則絕對是『極度罕見』。」吳宗憲以極度婉轉的感嘆,我已經是司法外行人」,評價上述案例,言下之意,偵審固不違法,但他看不懂─司法人看不懂的裁定就只能政治解讀。
民眾黨主席、立委黃國昌就沒這麼客氣,「國安簡報」破局總統府發言人郭雅慧一句,「民眾黨前主席柯文哲與前總統蔡英文見面時可以閉門,黃國昌就不可以?」讓黃國昌大駡,「總統府還有臉拿柯文哲當擋箭牌,會不會太無恥?」黃國昌暴怒有理,畢竟柯文哲因為「京華城案」檢察官筆下的「某時某地不知交付何人的一千五百萬」,已經被羈押九個半月。套用吳宗憲的評價,「偵審裁定並無違法,但絕對極度罕見。」
以司法手段對付政敵,不能說絕無僅有,但自民主之後,司法比政治更講究「顏面」和「體面」,柯文哲案的「罕見」在於已經太久沒看到如此粗暴的「司法迫害」;特偵組辦扁家弊案,官邸查到現金,還有國際洗錢防制組織(艾格蒙)的通報;特偵組辦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查出了冲往馬桶丟進水池的現金;就算是查辦藍綠各級民代的詐領助理案,不論合理不合理,至少有金額有人頭;柯文哲案只有USB上的「1500」,檢察官指證為「金流」就是金流,重點既為「流」就得有路徑,有送的人也得有收的人,偏偏檢察官押了九個半月,和當初押人與起訴的時點,沒多一分證據。

幽靈連署都經中選會剔除送辦,還有何理由押人?
或謂,「圖利」不一定有「現金賄賂」,這是事實,但沒有金流的涉嫌圖利被羈押者,幾乎沒有,原因很簡單,檢察官可以嚴苛的心證起訴,法官却不一定同意判刑,特別就主裁權在都更委員會的都市建設案,很難把罪責硬套在地方首長頭上;柯文哲初任市長時一直想辦却也辦不下來的大巨蛋案,就是一個對照組。 (相關報導: 李震華觀點:無良司法─罷免連署非必要之「政治羈押」 | 更多文章 )
大巨蛋案雖然也被起訴,但官司歷經數年,還在纏訟中,大巨蛋都已經啓用運營且尚獲市民好評,官司纏身的一眾官員有多倒楣?他們身心靈受巨創,却無人被羈押,對比之下,京華城案唯一有「金流」的是市議員應曉薇,檢察官查不到柯文哲的金流押他九個月,管柯文哲選舉財務却不管京華城案的李文宗也被押超過九個月;威京總裁沈慶京一把老骨頭,大概都無法理解「政治獻金」怎麼就獻出牢獄之災?扁家弊案送錢者沒人有事,犯事都是因為其他事;大巨蛋的遠雄董事長趙藤雄也歷經牢獄之災,同樣的,和大巨蛋無關。簡單講,檢審硬押柯文哲和李文宗找不到金流,押沈慶京和應曉薇,形式上企業捐錢給應曉薇的基金會沒有問題,問題出在應曉薇為京華城案行使議員職權─從質詢、關切、到召開協調會(施壓)…,獻金與對價有路徑可循,但柯文哲不是應曉薇,沒錢沒人沒路徑,檢審還能押得心安理得?委實不可思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