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金門小三通重新開放陸客觀光後,微型電動二輪車成為來金旅客常用的代步工具,卻也引發交通安全疑慮。金門縣政府近期召開「電動微型二輪車管理機制研商會議」,因應陸客騎乘亂象,包括併排、逆向、未戴安全帽及違規雙載等,導致在地用路安全面臨挑戰。會議決議推動聯合稽查行動並研擬地方自治條例,從法規、執法與宣導三方面同步改善亂象,兼顧觀光發展與居民權益。
騎車上路注意!電動微型二輪車相關法規政府將嚴格開抓
根據現行《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與《交通安全規則》,微型電動二輪車仍歸類為「自行車」,租賃業者應依自行車定型化契約揭示承租條件與保險資訊,同時提醒旅客遵守交通規則。然而,隨著陸客使用人數增加,現行規範執行彈性不足,業者違規情形亦難有效約束。對此,縣府表示,將啟動研擬地方性自治條例,賦予地方更明確的管理依據與罰則,並同步向中央反映修法需求,爭取針對駕駛年齡與責任歸屬等議題納入法制,促進中央與地方管理的一致性。
為落實管理與預警機制,金門縣府由觀光處統籌推動跨部門聯合稽查。第一階段將由監理單位提供租賃業者清單進行清查,第二階段則依照隨機抽查與接獲檢舉即辦原則,建立長期監管制度。同時,縣府將加強多語言旅客宣導,包括機場與港口投放安全影片、發放宣導手冊與入境提示,並結合租賃與旅宿業建立租車前簽署教育流程,減少未受訓旅客貿然上路的風險。縣府強調,未來將持續評估成效,整合更多部門資源,推動觀光與安全並行,打造「友善、安全、有序」的島嶼旅遊環境。
雖說微型電動車不用駕照,但是還是有相關法規約束與罰款:
- 未依規定掛牌: 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上3600元以下。
- 超速: 時速超過25公里,罰鍰新台幣900元以上1800元以下。
- 未戴安全帽: 罰鍰新台幣300元。
- 擅自改裝: 罰鍰新台幣1800元以上5400元以下。
- 酒駕: 罰鍰新台幣1200元以上2400元以下。
- 未投保強制險: 罰鍰新台幣750元以上1500元以下。
- 載人: 罰鍰新台幣300元以上。
- 行駛人行道/穿越快車道: 罰鍰新台幣300元至1200元。
責任編輯/梁溶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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