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地政局昨(15)日公布,今年度逾期未辦理繼承登記的案件多達1471人,合計涉及4664筆土地、536棟建物,現值總額超過119億元。地政局長曾國鈞呼籲民眾盡快確認自身是否為繼承人,並及早辦理登記,以免不動產在無人主張下最終充公歸國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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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土地法》規定,民眾在親人過世後,若超過一年仍未辦繼承登記,地政機關將公告三個月提醒辦理;若再未完成,該筆不動產將由地方政府登記列冊管理,自此起算十五年內若仍未辦理移轉登記,最終將移送財政部國產署進行標售。標售所得保存十年供繼承人申領,逾期未領則歸屬國庫。
台中市今年的列管不動產中,公告總值達119億餘元。地政局指出,許多繼承人長期居住海外,甚至不知有繼承權,為便於查詢,公告資訊已張貼於各地政事務所、土地所在地區公所與戶籍地里辦公處。民眾若有疑問,可至地政單位查詢應備文件與流程。
地政局也提醒,《民法》保障子女無論性別皆享有同等繼承權,已登記的同性婚姻伴侶亦具備合法繼承資格。若繼承人眾多難以齊聚,可先由部分人申請「公同共有」登記,避免整體權益遭延誤而進入標售程序。 (相關報導: 自用住宅滿6年遭課「129萬房地合一稅」!國稅局曝沒注意3件事,設了戶籍也沒用 | 更多文章 )
責任編輯/梁溶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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