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幾日前,一個78歲老翁,駕駛汽車暴衝,造成多人死傷,社會震驚憤怒,交通部馬上在不到一日內的時間,火速決定降低老年人的定期換照年齡,由75歲降為70歲,這是有為的政府,還是隨興之作,不去研究思索台灣交通多年的沉痾,坐在辦公室以管窺天,只要一筆畫,就可以解決問題了嗎?
台灣雖然算是已開發國家,但人民在駕駛紀律及道德上,是遠遠不及格的,開車者通常不施以較高的驚覺性,注意車前狀況,駕駛時講電話,在高快速公路,及一般道路上,行車未保持安全車距,比比皆是,即使不超車,也是有緊跟著前車的情形,變換車道時,也是與後車未拉開一定距離,強行切入,等到突發狀況,便無緩衝的反應空間,所以我們的追撞事故特別多,每幾天就發生一件重大車禍。
據統計資料,台灣一年約有40萬件交通事故,死傷多人,今年1到2月就死亡469人,受傷87289人,而且有很多是年輕及青壯人士,失去生命,對於少子化的台灣,更是雪上加霜,並造成多數家庭的破碎,健保的龐大負擔,簡直是嚴重的國安問題。
國人的駕駛行為,一向輕忽風險及心存僥倖,常有轉彎不打方向燈,光線昏暗不開夜行燈或大燈,最令人匪夷所思的,竟然有人利用販賣的安全帶消音扣,就是行車可以不用扣上安全帶,只要將安全帶消音扣,扣上安全帶的插槽,讓汽車不會響起警示聲音,因而,在高速碰撞的車禍中,就有人被遠拋出車外身亡。另外,亦有仗著汽車有輔助的半自動駕駛配備,手就離開方向盤,不管車前狀況,結果有這類配備的車,還是不免於事故發生。還有,台灣的奇景之一,是在行車糾紛中,有惡劣者,手持著棒球棒,砸車打人,而發生的起因,僅是被後車的駕駛者按了一聲喇叭。
要整頓交通亂象,主要在於交通執法切實,及善用現代的科技,目前警方最常用是守株待兔式的取締,如超速、闖紅燈及違規停車等,功效有限,應該是採動態式的,其方法並不複雜及難行,在取締不當及危險駕駛行為方面,採行成本最低的方式,只要便衣警察駕一般車輛,以照相及錄影器材,沿途搜證,讓駕車者無從察覺,如有違規者,即亮出警用指示燈及鳴聲,即時取締,如大多數民意認為過苛,可先予告誡亦可,這樣一來,在他暗我明的情況下,行路人將大為提高注意力,儘力避免違規。關於高速及快速道路上,公路警察也可利用無人機,機動在各路段,監控行車狀況,如遇有危險駕駛,即通知附近的公路警察,予以攔截取締,或以信號警告該車駕駛者。 (相關報導: 王瀚興觀點:「法」不因年紀或寬或鬆─評析三峽老翁涉嫌故意殺人 | 更多文章 )
現代電子科技發達及裝置成本逐漸降低,有輔助駕駛的配備,遇前方障礙即自動剎停,又有維持車道的功能,只要善加利用,駕駛人行車時,仍應注意,不得放任不管,固然可提高安全,但成本高,新車未必有,老舊車輛難以再加裝上去。有一簡單的方式,成本很低,可能更有助於行車紀律及安全,可設計在車內外同時顯示的簡單監理燈,配上雷達及電子程式,感應前車與後車的速度及距離,如未與前車保持安全距離,車內顯示紅色閃燈及警示聲響,駕駛者即可反應調整車距,又如後車未與本車有安全車距,在車後方以紅燈閃爍,提醒後車駕駛拉開行車距離。另外,現行法律對於酒駕累犯者,雖有強制車輛裝置酒精鎖的規定,然而,任何車輛,都可在車內裝個酒精感測器及疲勞駕駛警示器,如駕駛者的呼吸有酒精反應,或偵測到疲勞駕駛的情況,感測器即發出警示聲,亦可力求避免酒後及疲勞駕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