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林佳龍是現代陳世美 新北工務局副局長遭判刑4月

2016-04-19 1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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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長林佳龍在2014年競選期間,被時任台中市建設局長的吳世瑋轉貼發文,指涉為「現代陳世美」,林佳龍遂對吳世瑋提告違反選罷法。(資料照,顏麟宇攝)

台中市長林佳龍在2014年競選期間,被時任台中市建設局長的吳世瑋轉貼發文,指涉為「現代陳世美」,林佳龍遂對吳世瑋提告違反選罷法。(資料照,顏麟宇攝)

新北市工務局副局長吳世瑋在2014年11月擔任台中市建設局長期間,在臉書分享1篇主題為「現代畜生林佳龍之專題報告」,指射林佳龍是現代陳世美。由於吳世瑋分享的時間點,是在2014年台中市長選舉前8天,林佳龍認為吳意圖影響選舉,自訴吳世瑋違反《選罷法》。台中地方法院判定吳世瑋違反《選罷法》傳播不實罪,判處吳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褫奪公權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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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長選前8天,吳世瑋在臉書看到1篇文章,由化名「維琳」的作者,以「現代畜生林佳龍之專題報告」為主題,並寫上「自古才子難相處---林佳龍的故事」,接著在附上吳淡如所撰寫的網路文章。吳世瑋看完後馬上分享,並寫下「請看吳淡如寫的林佳龍故事,瞭解他如何嫌貧愛富」,指「林佳龍是現代版的陳世美!」

當時有人在下方留言,提醒吳世瑋要查證,小心被告,但吳世瑋出庭時曾辯稱,這篇文章在網路流傳已久,大家都在轉貼,他沒有下任何評語,只是單純分享,不知道這樣也需要查證。

法官認為,吳世瑋當時並非沒有管道可以查證文章真實性,但他仍未經善意篩選就迴避合理查證義務,輕率地分享出去,致損毀林佳龍名譽。且當時吳世瑋擔任台中市建設局長,時任台中市長的胡志強是否連任,將關係到吳男是否續任原職,因此依違反《選罷法》傳播不實罪,判處吳4月徒刑,可易科罰金12萬元,褫奪公權1年。 

吳淡如曾解釋 主角非林佳龍

吳世瑋所分享的文章,吳淡如曾解釋與林佳龍無關。吳淡如在早年發表「作個好命女」一書中,有1篇短文「自古才子難相處」,並非林佳龍的真實故事,僅是為了逼真,寫成她認識的男子,害林佳龍蒙冤。

該書出版後一再被硬灌上林佳龍,也成為政敵用來攻擊林佳龍的「影涉、曖昧」手法。吳淡如因外界一再引用、誤解,她澄清無效,還曾在媒體發表了1篇「對號入座的可怕」的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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