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小姊妹「寄宿遭性侵」報警遭罵:然後咧、白癡…2次都被掛電話!拖2年才被外婆發現

2024-02-03 12: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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桃園小姊妹遭到性侵,曾主動報警但不被相信。(示意圖/取自photo-AC)

桃園小姊妹遭到性侵,曾主動報警但不被相信。(示意圖/取自photo-AC)

桃園發生一起離譜的性侵案件,一對年約7歲、4歲小姊妹因父母離異而寄宿於雙親友人家中,不料卻前後遭到性侵,更誇張的是,姊姊打電話報警卻遭警方怒罵「然後咧」、「白痴」,不予理會。直到小姊妹外婆察覺異狀才揭開這起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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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判決書,小姊妹從2017年9月起開始寄宿於蘇姓友人家中,但接下來的近2年期間,蘇男都會趁妻女上教會時性侵小姊妹。當時就讀國小的姊姊就被蘇男強迫看「女生脫光衣服」的影片,接著遭到性侵,證詞更提到「我覺得很痛」;而妹妹則是就讀大班時跟姊姊同樣遭到蘇男猥褻、性侵,奮力抵抗也能逃脫。

事後,姊姊決定打電話報警,表示遭到性侵,但值班員警不相信,隨後掛斷電話,姊姊又打了一次電話,描述自己遭到性侵,卻被員警以「幹嘛啦」、「然後勒」回應,妹妹著急搶過電話再講遭到性侵,結果就遭到警員罵「白痴」後掛斷電話。

直到外婆2020年2月接回小姊妹,聽到姊妹倆談話以及看到他們身上的傷,這才終於得知事實,更難過表示姊妹倆過往很開朗、愛玩,但被性侵後就不太愛說話,不時緊張、恐慌、哭泣,脫衣服洗澡也會有創傷反應,甚至說出「阿嬤,怎麼辦」「我好髒」等語,令人心疼。

外婆帶姊妹倆就醫,姊姊大陰唇部分泛紅、右側小陰唇內側、處女膜旁邊有約5毫米的潰瘍,妹妹則是下體有裂傷疤痕,其中醫生也提到妹妹情況較嚴種,「因為很小的時候陰道就受到傷害」。

對此,桃園地院一審依3個加重強制性交罪判處蘇男9年6月刑,蘇男不滿上訴,高院認為,蘇男犯後態度惡劣,不僅否認犯行、狡辯,甚至反過來指責小姊妹難以管教,因此依對未滿14歲之女子犯加重強制性交罪共3罪,分論併罰,判處一審9年6個月徒刑適妥,駁回雙方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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