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要趕快有碳定價,才會有碳金融市場?專家破解碳交易3大迷思,多數人都一知半解

2021-11-30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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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定價越來越複雜,於是市面上出現三個常見的誤解。(示意圖/柯承惠攝)

碳定價越來越複雜,於是市面上出現三個常見的誤解。(示意圖/柯承惠攝)

之前我們在《碳如何定價?一噸100元太便宜,300元就合理?誰說了算?》用經濟學的角度理解碳定價的底層邏輯,這篇文章上架後沒多久,所有媒體開始一窩蜂談碳定價,這可能讓你好奇了,商業世界中的碳定價是如何運作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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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商業世界中,我們已經習慣把每項商品或服務貼上價格標。不過目前幾乎所有商品或服務,都沒有包含排碳的成本,因此我們迫切需要替碳進行定價,把它貼上價格標,讓大家為排碳行為付錢。碳如何定價?就是把排碳造成的各種損害貨幣化,計算為成本、並將其與排放行為進行連結,經常用「每噸碳排多少錢」表達。

根據對象,會有不同的碳定價方式。其中一種方式,是依碳定價的執行者來區分。在發展初期,碳定價多是由公部門、也就是各級政府設計執行;隨著時間的推移,開始有私部門、也就是私人企業採用碳定價來減少公司碳排,這種我們稱之為「內部碳定價」。

碳定價越來越複雜,於是市面上出現三個常見的誤解:

誤解一:臺灣要趕快有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才能跟世界接軌

我們在《企業被搞瘋了!生意這麼難做,還要繳碳費?》中談到,國家碳管理的政策工具主要有四種:減量目標、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效能標準、碳費或碳稅。這其中,總量管制排放交易、以及碳費或碳稅,即是實務上常用來做為碳定價的工具。

碳費或碳稅相對直觀,針對碳課徵一個稅費,以達到定價的目的。關於碳費或碳稅,也有不少問題需要釐清,需要的話你可以先點這裡,我們今天先聚焦談總量管制排放交易。

在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機制之下,政府設定了減量目標,並進一步把允許排放量當做一種籌碼(碳權)發放給受管制者;以這些碳權做為標的,可以進行碳交易。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是強制性的,被管制者一定要達到被賦予的排放目標,因此在此機制下所產生的碳權,被視為是強制性機制下的碳權。而流通及交易強制性碳權的市場,稱之為強制性碳權市場(regulated market)。

在機制執行之初,為增加接受度,通常是先用免費的方式來分配排放許可,接著再慢慢轉變成有償的方式(拍賣)來分配。也就是說,在這個機制下,真正需要付出代價的排放量,是超過排放許可的部分。

在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機制下所核發的排放許可,是各個排放交易主管機關依據自訂的法律所授予的,並非由一個國際共同的法律來統一授權。也因此,目前國際上不同的排放交易機制所核發的碳權(排放許可)絕大部分並不能互通。所以,即便臺灣實施了總量管制排放交易,且核發了碳權,但也無法完成所謂的國際接軌。

誤解二:臺灣要趕快有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才可以買賣碳權

你說,那我還是要做碳交易,你要有總量管制排放交易機制啊,不然碳權怎麼買賣呢?

這裡就必須提到碳信用機制,也就是常說的抵換機制,它也是公部門常用來做為總量管制排放交易與碳稅費的補充機制。

國家在總量管制排放交易之外,也會透過碳信用機制讓「非被管制者」執行減量專案來取得碳權,例如專欄文章《買綠電有沒有同時買到碳權?》中談的碳權就是屬於這類。此機制下的碳權通常叫減量信用額度、代表的是減量成效,而交易此一額度的市場即為自願性市場(voluntary market)。

由於這個機制所產生的碳權亦能在市場上交易,因此可透過交易價格來進行碳的定價。我們環保署所創建的抵換專案,就屬於此類。依世界銀行最新的統計,目前國際上已有超過15個國家擁有境內的碳信用機制,由於碳信用機制所產生的碳權,可用於排放量的抵減,其角色多半是扮演總量排放交易機制或碳稅費的補充機制。此外,目前國際上亦已有5個跨國通用的碳信用機制,在世界各地所執行的減量專案,只要符合這些機制所訂定的規則,就能取得該機制所核發的碳權,並售予給有排放抵減的需求者。

誤解三:臺灣要趕快有碳定價,才會有碳金融市場

碳交易是一個很奇妙的東西。大家拿碳來交易,目的是要消滅人類排碳的行為。前一陣子許多媒體「聯名上書」希望臺灣開啟碳交易市場,好像只要像開股票市場一樣把碳交易市場開起來,碳排放的問題就解決了。

世界上每一種金融商品的設計,都是為了增長,有哪一個金融商品誕生的目的,是為了消滅某一種特定的東西?看來看去,好像就只有碳權長相特別奇特。而且據說這個市場成長潛力超級無敵巨大,專家甚至預測碳交易規模在2030年就要超越原油市場。不管是真是假,歐盟的碳權價格今年一直創歷史新高。任何創歷史新高的東西,我們都得尊重,也得花時間先理解它。

金融市場的歷史告訴我們,越不具體的東西,想像空間就越大。所謂不具體,大概就是類似虛擬貨幣,這種即使專家努力解釋,你也充滿懷疑的東西,碳權目前就處於這樣的位置。在全球許多地方,它已經變成金融商品,甚至碳權也有了衍生性產品出現,例如:碳權期貨、碳權期貨ETF。

一個東西能否金融商品化,取決於兩個條件:

1. 可以標準化,並取得國際公信力

2. 有足夠的參與者,才能提供持續的流動性

目前世界主要國家積極參與會議討論,就是希望讓碳達成第一個條件「標準化」。最近剛結束的COP26會議,就是如此。但大家一定要注意第二個前提,也就是要創造持續的流動性。目前依照主管機關的說法,碳權在臺灣不會朝金融商品去規劃,因此你想像中的碳金融市場,不會馬上發生。只能說,現在必須等待各地的交易所訂好大家認同的規則,只要得到足夠的國際公信力,全世界的玩家,不分法人或散戶,就會陸續進場了。

作者介紹∣劉哲良、柯忠昇

劉哲良

一個安裝了「第三隻眼」的環境經濟學家,擅長辨別抽象的價值,看見萬物之間互相關聯及共生的網絡,其頭腦清晰的程度,任何偽裝或說不通的邏輯都瞞不了他。協助修訂《溫室氣體減量及管理法》,專長非市場價值評估,也就是幫沒有市場的東西估價,目前擔任中華經濟研究院綠色經濟研究中心研究員及綠學院綠色帶路人。

柯忠昇

從小只會用數字看世界,而後順理成章成為專業交易員,沉浸在各種金融商品交易十餘年,習慣每天盯著四台電腦與八個螢幕的高壓生活。中年某日因一碗泡麵頓悟,從一個熱衷短線交易的操盤人,轉型做產業長期投資人,希望投資的結果不只滿足荷包,也能改變世界。目前擔任臺灣以色列投資合作中心TXI Center共同創辦人、TXI私募股權基金經理人及綠學院綠色帶路人。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綠學院(原標題:碳如何定價?破除這3個誤解,你對碳定價的認識就超越99%的人)

責任編輯/邱劭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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