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暗戀的男人拼命變美,值得嗎?她看盡無數癡女子,才發現這個簡單的真相

2020-01-28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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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女友琳在二十七歲那年,遭到感情上的雙重暴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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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面,她暗戀公司裡的一個男同事,但每次藉工作機會接近和暗示,他都無動於衷,甚至會對她疏遠和厭煩;另一方面,十八線縣城(註:指遠離城市的偏鄉地區。)的七大姑八大姨,張羅給她介紹各種相親男。有一次,她看到發過來的資料,寫著「年齡三十九,離異無孩」,她哭笑不得,找媽媽申冤。媽媽說:「你都二十七歲了,條件一般般,再過幾年連這樣的都配不上了。」

琳把我約到咖啡館,一邊大口嚼著提拉米蘇,一邊和我哭訴,「我二十七歲,就業於世界五百強,是個自給自足的都市女白領,我讀過那麼多書,也見過不少大世面,無非就是沒有大眼睛、尖下巴,配不上我的白馬王子也就罷了。到頭來,她們覺得我會連禿頭的離異中年男人也配不上?」

我奪過她手裡的蛋糕盤子,看著她亂蓬蓬的頭髮、臉上清晰無比的痘痘和已經超標的體重,告訴她,把你用來憤怒、抱怨、委屈和沮喪的時間、精力,都用來讓自己變得更美吧!

琳訝然:「娜姐你也覺得,只有變得更美才能配得上更好的人嗎?」

我說:「別想那麼多。先去報個減肥訓練班,把體重降到五十公斤;去找我做頭髮那家五號髮型師,給你設計個最適合的髮型;去城裡最好的皮膚科,治好你臉上的痘痘。」

琳照做了。從此她下班之後再也沒空參加閨密間的八卦會;她朋友圈分享的內容,從雞湯段子變成了健身房的自虐照;她認真學習起了健康飲食,再也不會吃掉三塊蛋糕而毫無負罪感。

一年之後,琳跳槽去了業內最好的跨國公司,我去她位於東三環的新公司樓下等她下班。她神采奕奕地踩著七公分高跟鞋翩然而至,穿著剪裁得體的職業套裝,臉上的笑容比春天的風還要暖。

我們挽著手臂去逛街,她已經瘦到了五十公斤,挑衣服的時候再不會每個牌子都試來試去地糾結,而是下手穩準狠,衣服穿到她身上,就像刻著她的名字。

我問琳:「你還覺得自己配不上他嗎?」

琳淡然地笑,「前不久確實約過他見面,他也吃驚地說我變化不小。可是我發現,我已經不那麼喜歡他了。當然,他也沒有因為我變美而愛上我。不過這對我已經構不成傷害和困擾。」

所以你看,變美的最大意義是什麼?不是終於幫你打贏愛情這場戰爭,而是你會更愛美好的自己,會更放鬆和自信,愛這充滿煙火氣的人間。

變得更美的你會發現,關於配不配得上某人的命題,在你心裡早已雲淡風輕。

女孩也許會困惑,我努力變得更美了,他還是不愛我,又有什麼意思呢?

戴安娜王妃那麼美,查爾斯王子還是最愛卡蜜拉;你好不容易讓自己的臉和氣質,襯得上香奈兒的高貴精緻,可是喜歡了三年的男上司,轉身就娶了大學剛畢業的傻白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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