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進超市、便利商店,無論是餅乾、飲料、泡麵或生活用品,商品包裝上幾乎都印有一組黑白相間的條碼。仔細觀察會發現,不少台灣品牌商品的條碼都是以「471」開頭,讓人以為這3個數字就是台灣製造的象徵。然而,根據台灣商品條碼策進會(GS1 Taiwan)及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資料,471其實不是產地代碼,即使商品在美國製造,也可能使用471開頭的條碼。至於條碼底下的13位數字,除了識別商品,最後一碼還有檢查錯誤的特殊功能。
台灣商品條碼為什麼常從471開頭?其實不是產地代碼
許多人看到商品條碼上的471、690或490等數字,會聯想到台灣、中國、日本,認為只要查看前3碼,就能知道商品來自哪個國家,但這些數字並不能直接用來判斷產地。根據台灣商品條碼策進會(GS1 Taiwan)公布的資料,471是國際商品條碼組織GS1分配給台灣編碼機構的前綴碼,490至499屬於日本GS1編碼機構使用的範圍之一,690至699則分配給中國GS1編碼機構。
GS1是制定全球商品識別標準的國際組織,透過統一的編碼規則,讓商品能在不同國家、企業及零售通路之間被辨識與管理。企業取得專屬編碼後,就能依規則為不同商品建立識別號碼,方便銷售、庫存與物流管理。因此,471開頭代表的是由GS1 Taiwan核發的編碼範圍,並不表示商品一定在台灣生產。同樣地,即使商品是在台灣製造,也可能使用其他GS1編碼機構核發的條碼。
471不一定是台灣製造!食藥署揭美國商品也可能使用台灣條碼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在《食品標示問答集彙整手冊》中,曾討論一種情況:食品外包裝明明標示原產地為美國,商品條碼卻以471開頭,這樣是否符合食品標示規定?
食藥署說明,國際商品條碼是業者自願申請使用的商品識別制度,主要目的在於促進商品流通,條碼前綴碼並非用來認定實際產地,因此不能只因商品原產地與條碼前綴不同,就認定標示違法。
例如,台灣企業取得GS1商品編碼後,即使委託海外工廠製造產品,仍可能使用471開頭的條碼。至於食品的原產地,則須依實際生產與加工情況判斷;如果原料或製程涉及不同國家,還可能需要依是否發生實質轉型等規定認定。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8條,食品標示不得有不實、誇張或容易使人誤解的情形。若商品標示的原產地與事實不符,仍可能涉及違法,與條碼是否為471開頭是不同的問題。
商品條碼13位數字代表什麼?最後1碼竟是用來檢查錯誤
除了開頭的471,商品條碼底下其餘的數字又有什麼用途?根據GS1 Taiwan資料,零售商品常見的13位識別編號稱為GTIN-13(全球交易品項識別碼),通常以EAN-13條碼呈現,主要包含GS1前綴碼、廠商代碼、商品代碼及檢核碼4個部分。以示意編號「4711234560012」為例,13位數字可以拆解為: (相關報導: 薔琵颱風最新動態》暴風圈觸陸「逐漸籠罩台灣」!氣象署一鍵查詢最新颱風路徑、24小時直播 | 更多文章 )
實際編碼時,廠商代碼與商品代碼的長度會依企業取得的公司前置碼而有所不同。根據GS1 Taiwan檢核碼說明,最後一位檢核碼並非隨機產生,而是利用前12位數字,依固定公式計算得出,藉此協助偵測編號錯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