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逢收看古裝宮闈影視作品,觀眾最耳熟能詳的台詞莫過於主子盛怒之下的「拖下去」,隨之而來的往往是慘絕人寰的刑訊與處決手段。坊間常將這些令人聞風喪膽的殘暴手段統稱為「滿清十大酷刑」,然而檢視歷代司法與刑獄典籍,這套酷刑體系絕大多數並非滿人原創,其項目數量更遠遠不止十種。許多極端殘虐的處決方式早已在春秋戰國、漢唐乃至明朝代代流傳,清兵入關初期為壓制漢人不滿、雷厲風行推行剃髮易服等政令,頻繁動用各朝酷刑手段,才讓滿清二字成為此類血腥刑罰的歷史代名詞。
撕裂皮肉與器官分離!讓人漫長受折磨的重刑有哪些?
剝皮
行刑時自受刑人背部脊椎下刀劃破表皮,層層將皮肉分離,受刑者往往經歷長達一日一夜的極致折磨才斷氣。民間亦傳聞將犯人埋入土中僅留頭部、再灌入水銀迫使皮肉脫落;明太祖朱元璋更曾明令推行剝皮之刑,藉此嚴懲貪官污吏。
腰斬
以沉重利斧將人自腰部一斬為二。因維持生命的核心器官多在上半身,受刑當下不會立刻斃命,犯人仍保有清楚神智在血泊中哀號掙扎。歷史上李斯、方孝孺皆命喪此刑,直到清代雍正皇帝目睹官員俞鴻圖受刑慘狀,因感過於殘忍而下令廢止。
梳洗
名稱看似女子梳妝,實為極其凶殘之刑。劊子手先將犯人赤身綑綁於鐵床上澆淋滾燙沸水,隨後持尖銳鐵刷反覆猛刷,直至皮肉剝落、露出白骨後受刑人才斷氣身亡。
抽腸
相傳由明太祖朱元璋設計,利用木架橫桿與繩索搭建如秤一般的裝置。一端鐵鉤強行塞入犯人排泄處勾住腸道,另一端繫上重石釋放,藉由重力迅速將人體內部臟腑全數拉出體外。
身體四分五裂與千刀折磨!古代極刑如何達到心理威嚇?
車裂(五馬分屍)
將犯人頭部與四肢分別綁縛於粗繩上,連接至五匹快馬並向不同方向狂奔,活生生將軀體撕裂,場面血肉橫飛。戰國名臣商鞅變法後最終便受此極刑。
俱五刑(大卸八塊)
將犯人處決後,接連斬斷頭顱、手足、挖去雙眼與割除耳鼻,再將軀幹剁為數塊。漢代呂后處置戚夫人並丟入豬圈做成「人彘」,殘暴景象甚至讓漢惠帝劉盈大受驚嚇、精神受創。
凌遲(千刀萬剮)
由兩名劊子手協同執法,從腳部開始以小刀一片片割下活人皮肉,必須精準割滿一千刀以上才可致死。若行刑過程中犯人提早斷氣,劊子手自身亦得面臨重罰。
斷椎
直接以重擊打斷人體脊椎骨致死。春秋時期晉文公召集諸侯大會明定律法時,因名臣顛頡遲到,便當場下令施以斷椎之刑,藉此徹底震懾滿朝士大夫。
破壞機能與器械毒殺!後宮與歷朝還流傳哪些殘酷手段?
宮刑
殘害生殖機能的極刑,男女皆可施加。男性切除生殖器常因傷口嚴重感染或無法排尿致死;女性則以重擊外力破壞生育機能,或透過外在縫合阻斷性行為。
騎木驢
小說《狄公案》常描寫將女子固定於木柱驢車上穿刺私處遊街,然而在真實正史記載中,木驢實為固定犯人四肢以防脫逃的押送刑車,並非專門針對女性設計的貫穿刑具。
烹煮與鋸割
烹煮是以烈火燒燙大甕活活燜死受刑人;鋸割則是以燒紅的鐵鋸將人身軀或首級鋸斷,《三國志》便曾記載東吳暴君孫皓命人以大鋸鋸斷大臣頭顱。
縊首、彈琵琶、灌鉛、刖刑與鴆毒
縊首是以弓弦絞緊犯人頸部致窒息;彈琵琶是以利刃逐根剔除肋骨;灌鉛是將高溫熔鉛灌入體內灼爛臟腑;刖刑為削去或砍斷受刑人膝蓋骨使之無法站立;鴆毒則是賜予劇毒自盡,在諸多非人道酷刑中已屬死者相對體面的處決方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