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一審判決仍敗訴 日日春須返還文萌樓

2015-06-23 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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擁有市定古蹟「文萌樓」地上權的屋主,提告要求日日春須騰空返還文萌樓,23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日日春須騰空返還文萌樓,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擁有市定古蹟「文萌樓」地上權的屋主,提告要求日日春須騰空返還文萌樓,23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日日春須騰空返還文萌樓,全案仍可上訴。(資料照片,余志偉攝)

擁有市定古蹟「文萌樓」地上權的屋主,提告要求日日春須騰空返還文萌樓,日日春在一、二審時均敗訴,今(23)日高等法院更一審判決,日日春須騰空返還文萌樓,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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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萌樓位於台北市歸綏街,前身是一座公娼館,後來妓運團體日日春協會抗爭「娼妓去汙名化」時,將此地視為基地,文萌樓也在2006年被指定為市定古蹟,是唯一被列為古蹟的情色場所。

日日春指出,女子林麗萍於2011年出資330萬元,以劉順發的名義買下文萌樓地上權,再由劉出面控告日日春協會,要求協會遷出文萌樓,日日春在一、二審時均敗訴,但最高法院去年認定文萌樓是「未經登記的建物」,劉男並非嚴格定義的「所有權人」,不能要求日日春搬遷,因此將該案發回更審。

日日春協會辦公室原位於文萌樓正對面,但上月因新屋主買下辦公室,日日春就乾脆將會址搬入文萌樓。日日春日前曾呼籲市長柯文哲實現選前承諾,以徵收文萌樓來解決問題,而日日春也將發動「文萌樓贖身計畫」,向社會大眾募集贖金,救出在投機客手中的古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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