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東南部光是1月份就發生顯著有感地震53個,根據2024年第1季內政部統計,全台約有922萬戶住宅,屋齡超過30年約有483萬戶,差不多占總數的一半。以2023年第4季而言,台北市的平均屋齡為37.63年,新北市則為31.19年。這些老舊建物因經年使用材料劣化,或因建造時的建築物設計標準不若目前的最新規範之耐震要求嚴謹,很多老舊建築物之耐震能力已無法符合現行法規之要求。
例如921地震後車籠埔斷層被修訂為第一類活斷層,促使《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據以提升相關震區的設計地震力。嗣後再於2005年根據921地震所發現的近斷層效應,再次調整震區劃分增訂鄰近斷層建築物的設計地震力。而最新版的「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於111年10月1日生效(行政院公報第028卷第109期)。
我國位處環太平洋地震帶上,臺灣全島約有 33 條活動斷層,屬於地震頻繁發生的地區,今年(2025)1月份所發生得地震合計有186個,顯著有感地震53個,小區域地震133個。芮氏規模5以上的共有10個如下表所示(中央氣象署地震測報中心):

都會地區人口及建築物稠密,如發生高強度地震災害,劇烈時可破壞房屋、建築物及道路橋樑等,對民眾生命、財產及安全影響甚鉅。地震無法避免但可以透過導入建築物結構安全監測與智慧防災平台系統,大幅降低地震可能造成之生命財產損失。
雖然內政部自2017年公布施行《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加速重建條例》,以推動危老建物補強與改建計畫,對老舊大量建物進行耐震初步評估和詳細評估,並將評估結果與現勘資料建檔管理成資料庫;惟目前仍有大量老舊建築物尚未進行耐震性能評估。
《都市更新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認定辦法 》第2條規定,針對耐震能力不足建築物而有明顯危害公共安全,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建築物所有權人或公寓大廈管理委員會提出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結果。並依《都市危險及老舊建築物結構安全性能評估辦法》辦理。針對耐震力不足的建築物可申請原建築容積的1.3倍。臺北市對於防災型都更規定,在滿足結構安全(提升建築物的耐震性能)、耐候韌性、居家防災、環境友善等4項條件後,得核給原建築基地基準容積30%的容積獎勵。
雖然對於地震目前是無法預測,但透過「強震建築健康分析」、「結構安全維護管理」新科技,可以利用地震發生後較早抵達的P波之即時分析,推估較晚抵達的S波強度預估地震將來的前兆,以及建築結構可能的最大層間變位值,如達警戒標準則該發布警示給民眾(趙書賢,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