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產「澳門國父紀念館」遭強制接手?國台辦:列入不動產文物清單合法合規

2024-04-10 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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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政府將我國有財產「澳門國父紀念館」列為待評定文化遺產,倘若強制出售,澳府將有優先取得權。(取自澳門國父紀念館臉書)

澳門政府將我國有財產「澳門國父紀念館」列為待評定文化遺產,倘若強制出售,澳府將有優先取得權。(取自澳門國父紀念館臉書)

澳門政府將我國有財產「澳門國父紀念館」列為待評定文化遺產,倘若強制出售,澳府將有優先取得權。陸委會指出,目前沒有出售計畫,已透過多元管道向澳府極力爭取免列入文化遺產。國台辦發言人朱鳳蓮10日表示,所謂「強制接手」的說法完全是無端臆測,政治操弄,澳門特區政府依法將有關紀念館列入不動產文物清單,合法合規,合情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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澳門這座孫中山與其元配夫人盧慕貞曾居住的「澳門國父紀念館」,為中華民國國有財產,現值3000萬澳門幣(約新台幣1億4000萬元),該不動產「借名登記」於第三國公司名下,由陸委會駐澳門辦事處負責管理,陸委會一年編列50萬元養護費,為澳門唯一能公開展示中華民國國旗之處。澳門國父紀念館重建於1933年,是一座伊斯蘭教摩爾式建築,我政府於1958年4月以故居設為國父紀念館。

根據統計,澳門國父紀念館每年不定期舉辦台澳文化藝術交流展演活動,2023年在澳門國父紀念館辦理文教交流活動,參觀人次達2萬2279人次,有助於行銷台灣,拓展與澳門當地各界人士的交流與互動。

澳門政府2023年3月將澳門國父紀念館列為第4批待評定文化遺產,若經評定通過,將影響管理運用與處置的彈性。為了爭取澳門國父紀念館免被納入澳門文化遺產,經過徵詢律師意見後,除了由澳門辦事處出席3場公開諮詢了解各界意見外,也於去年5月、9月兩次致函澳府;另於6月、10月再以業權人APHS公司名義,向澳府文化局提出陳述意見書。

陸委會主委邱太三日前在立法院備詢時表示,澳門政府正對於建築物做判斷、認定,重新判斷、認定其究竟是否屬於都市規劃一部分,澳門特區政府也不是有特別針對,這是其城市整體規劃,陸委會將持續地面對後續態勢變化。

陸委會向立法院提出的書面報告內容強調,將持續與澳府溝通,極力確保我方權益及國有財產安全,事先預擬各種可能的情境及應變處置方案,在維護國家尊嚴、國家利益最大化的前提下,盡力確保國有財產安全,妥慎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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