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陽花學運領袖:公民不服從就是要抗爭惡法

2015-03-07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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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教會舉行「太陽花之後:依法追訴還是政治追殺」座談會,左起邱顯智、魏揚、陳廷豪。(余志偉攝)

台教會舉行「太陽花之後:依法追訴還是政治追殺」座談會,左起邱顯智、魏揚、陳廷豪。(余志偉攝)

318太陽花學運後,魏揚、陳廷豪、賴品妤、洪崇晏等119位學生遭到起訴,今〈7〉日遭起訴學生重申,既然已經決定要挑戰法律,就已經準備好要跟法律搏鬥,從容就義,過去許多公民不服從的行為,也會接受社會公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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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受爭議的集會遊行法,最為人詬病的地方,就是集會遊行採許可制,侵犯人民的集會自由。被起訴的學運領袖魏揚表示,集遊法的爭議大,所以較少被引用,然而,國家卻還是可以用「妨礙公務」的罪名,限制人民的言論自由。

魏揚進一步指出,國家規訓公民,告訴公民社會要有秩序,抗議要先申請,不能妨礙公務,使公民將法律內化在自己身上。但激進的公民不服從,是挑戰法律的先鋒部隊,雖然害怕被政治追殺,但他們也下定決心要跟法律搏鬥,具備正當性的社會價值,更不是所謂的「煽惑群眾」或「意圖謀益」,公民不服從要從法律面的意涵提升意義,刻意抵觸抗爭惡法,創造更好的法律。

另一位被起訴的學生領袖陳廷豪表示,國家與人民具有契約關係,當一方破壞契約,另一方就可以執行契約的懲罰。立委具有民意基礎,張慶忠卻30秒強行通過服務貿易協議,沒有遵守民主程序,破壞代議士契約,人民有權彰顯公民不服從的抵抗權。

而也是被起訴的學生領袖洪崇晏痛批,他跟台大教授蔡丁貴,不是427反核遊行的主辦人,只因為在遊行中露臉發表短講,而被認定成「首謀」,這勢必造成寒蟬效應。

洪崇晏指出,行政院事件現在無法找到兇手,但10幾20年之後,要追求轉型正義,他也強調,現在國家急著起訴學生,找出首謀但無助於解決政府面對的社會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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