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員蔡錦賢賄選逃亡 躲過時效又當選 監委陳師孟啟動調查中選會

2018-03-08 2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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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市議員蔡錦賢(左一)於1998年間犯與選舉有關的預備行賄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褫奪公權2年確定後,未服刑即離境,至行刑權消滅後才返國,且前後申請登記順利參選2010年、2014年新北市市議員,如今監委將針對中選會是否失當進行調查。(資料照,盧逸峰攝)

新北市議員蔡錦賢(左一)於1998年間犯與選舉有關的預備行賄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褫奪公權2年確定後,未服刑即離境,至行刑權消滅後才返國,且前後申請登記順利參選2010年、2014年新北市市議員,如今監委將針對中選會是否失當進行調查。(資料照,盧逸峰攝)

無黨籍新北市議員蔡錦賢涉犯預備行賄罪遭判有期徒刑7月,未服刑即逃亡至中國,至行刑權消滅後返國且再度參選並當選,監察委員陳師孟、蔡崇義今(8)日針對中選會審定蔡錦賢兩次參選市議員資格有無違失,申請自動調查,也不排除約談時任中選會主委賴浩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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蔡錦賢於1998年間犯與選舉有關的預備行賄罪,遭法院判處有期徒刑7月、褫奪公權2年確定後,未服刑即離境,至行刑權消滅後才返國,且前後申請登記參選2010年、2014年新北市市議員,並均經中央選舉委員會審定候選人資格,引發當時社會輿論爭議事件。

陳師孟:中選會、法務部與內政部明知有法規漏洞,自始至終卻不處理

陳師孟表示,雖然後來國民黨沒有再提名蔡錦賢,蔡以無黨籍的身分參選,然而在賄選判刑後逃亡,甚至還回來再度參選。此外,蔡錦賢也曾在2011年擔任國民黨立委吳育昇的競選總部主委,對此陳師孟批評,「國民黨只會找這種爛咖當主委」。

20171223-綠色逗陣新書發表會,作者陳師孟致詞。(盧逸峰攝)
陳師孟等監察委員將調查中選會審定蔡錦賢兩次參選市議員資格有無違失進行。(資料照,盧逸峰攝)

現行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對於已遭判刑確定而自始未予服刑,卻仍得順利登記參選公職人員選舉者,中選會仍審定符合參選人資格。陳師孟說,中選會、法務部與內政部明知存在法規漏洞,自始至終卻無視而不作為,讓因為違反《選罷法》的人,可以再獲得參選資格,相當諷刺。

關於中選會的行政作為有無偏頗失當?《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是否存在制度缺漏?中選會及內政部有無善盡主管機關權責,適時回應檢討相關法令規範?監委皆將進行深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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