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10天小黃加成收費 北北基加價20元

2018-01-17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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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體恤計程車司機的辛勞,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春節期間2月11日凌晨零時至2月20日午夜12時的10天內,將實施「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資料照,方炳超攝)

為體恤計程車司機的辛勞,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春節期間2月11日凌晨零時至2月20日午夜12時的10天內,將實施「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資料照,方炳超攝)

農曆春節將至,台北市公共運輸處表示,自2月11日凌晨零時至2月20日午夜12時的10天內,將實施「計程車春節加成運價」,每趟加收20元,體恤計程車司機於新春過年期間服務的辛勞,也避免民眾春節應酬場合多、酒後駕車造成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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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市每年春節都會啟動春節加成,公運處表示,今年2月11日零時至2月20日24時止,共計10天,新北市、台北市及基隆市同步實施,將加成收費20元,計程車駕駛應使用新式計費表內建功能,將春節加成20元直接計入跳表金額,並依跳表金額向乘客收取車資,若未使用新表功能或共同營業區內少數仍使用舊表的計程車,則不得額外向乘客收取春節加成費用,另外,「瑞芳」及「烏來」地區固定路線,則依公告固定運價收費。

新北市交通局已印製春節運價貼紙,從24日起發送至新北市計程車公(工)會、計程車司機服務中心、交通部公路總局臺北區監理所、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新北市政府交通局、警察廣播電台及經濟部標準檢驗局等處,請計程車駕駛至上述地點索取,張貼於副駕駛座椅背,以利乘客查看。

交通局提醒民眾,乘客應於下車前索取乘車證明,並當場確認收費金額正確性,以免衍生消費爭議,如遇有超收車資情形,可記下車號、時間及地點等資訊,撥打新北市1999市政服務專線申訴。公運處表示,若駕駛人超收車資或拒載情形,經查證屬實者,可依違反《公路法》舉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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