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開槍殺警卻遭判死!「最高齡死刑犯」定讞10年 救援大隊正式成立:國家隨時會在他心臟開上一槍

2021-07-28 08: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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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法務部長簽署死刑令,國家就會在他心臟開上一槍,而且會被認為是『合法』的…」儘管凶槍驗無指紋、真實凶手證詞矛盾,法院仍以單一證詞為主要證據判決他死刑,就這樣過了10年…(王信福救援大隊提供)

「只要法務部長簽署死刑令,國家就會在他心臟開上一槍,而且會被認為是『合法』的…」儘管凶槍驗無指紋、真實凶手證詞矛盾,法院仍以單一證詞為主要證據判決他死刑,就這樣過了10年…(王信福救援大隊提供)

「2011死刑定讞後,王信福從此進入命懸一線的狀態,只要法務部長簽署死刑令,國家就會在他心臟開上一槍,而且會被認為是『合法』的……」

7月27日係「台灣最高齡死刑犯」王信福死刑判決定讞滿10年,由廢死聯盟等9個民間團體宣佈正式成立救援大隊──本案源於1990年8月10日發生之「船長卡啦OK槍擊案」,當時王信福帶著懷孕的女友張清梅到船長卡拉OK慶祝孩子即將出世,未料現場兩名下班吃消夜的警察遭持槍射殺、開槍者陳榮傑則一口咬定是王信福親手交槍給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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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凶槍驗無指紋、陳榮傑證詞矛盾、法院仍以陳榮傑證詞為主要證據判決王信福死刑,而王信福也從2011年開始廢死聯盟理事長張娟芬所說的、「命懸一線」的10年。

「法院判王信福有罪的證據,就只是陳榮傑的自白」

「大部份我沒講話,講太多沒人理你,你自己會放棄……」這是已平反冤案死囚徐自強,在《審判王信福》飾演王信福後受訪所言。如今王信福死刑定讞10年、失去自由超過5400天,9個民間團體宣佈正式組成救援大隊──雖記者會因疫情而線上舉行、發言者也各自開視訊未群聚,視訊背景特地換成台南看守所、嘉義公園、法務部等地,讓觀者更能感受王信福處境。

「我身後的圖片是嘉義地標,這裡是嘉義公園、王信福是嘉義人,這裡是他最熟悉的地方,他卻也10幾年沒呼吸到自由的空氣了……」廢死聯盟理事長張娟芬說,自2011死刑定讞,王信福就隨時可能被槍決,但光是短短幾分鐘,就可以說出這死刑判決的4大問題。

冤案死囚王信福資料照(王信福救援大隊提供)
「王信福是嘉義人,這裡是他最熟悉的地方,他卻也10幾年沒呼吸到自由的空氣了」(王信福救援大隊提供)

張娟芬指出,本案凶手陳榮傑打死兩個警察、法院認為王信福把槍交給他,但經科學鑑定,凶槍沒有王信福的指紋、只依陳榮傑證詞判死刑。此外,陳榮傑證詞很多地方令人懷疑,說法一直改變、穩定度有問題,跟其他證人說法不、可信度有問題,陳榮傑在王信福被捕前就遭槍決、未在法庭接受對質詰問、其真實性有問題,陳榮傑的9捲警方訊問錄音帶也不知去向、其任意性有問題。

「至少有4大問題,但法院判王信福有罪的證據,就是陳榮傑的自白。」張娟芬說,本案沒有科學證據、只要真凶要拖王信福下水的指控,這點跟蘇建和、徐自強案如出一轍,本案也有證人指控警方刑求不正訊問的狀況、要求證人做出對王信福不利證詞,這也跟鄭性澤、邱和順案一樣。

「幾乎可以說從1995年蘇建和案開始,我們從事冤案平反運動,就會看到死刑冤案有『公式』,輕忽科學鑑定、只靠共同被告自白這樣的薄弱證據,王信福案也是這公式下的產物。」張娟芬說。

因此,在救援大隊正式成立前,民間團體早已開始救援行動──不只提再審、釋憲,也希望引起更多人關注而進行座談、研討會、寫成模擬法庭、甚至拍成電影《審判王信福》,5月18日也向最高法院檢察署遞出「爭議性死刑確定案件促請審查意見書」,張娟芬說,現在王信福案件要再次向政府機關「敲門」,希望最高檢察署秉持無枉無縱精神、為王打開司法的大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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