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秀玲觀點:潘部長,您有魄力根除校長弊端嗎?

2021-04-30 0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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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長潘文忠列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備詢。(柯承惠攝)

教育部長潘文忠列席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員會會備詢。(柯承惠攝)

美國參議院席近日推出「戰略競爭法案」,因應中國帶來挑戰並呼籲其貿易代表署與歐日台、「五眼聯盟」成員與其他合適國家洽簽雙邊及多邊數位貿易協定。這是台灣經貿發展大好契機。加上因疫情影響及新科技產品需求遽增下,全球晶片大缺貨,各國都期盼我業者即刻救援。在此國際政經情勢下,業者向蔡總統提出學界支援更多研發能量和人才培育的請求,值得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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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潘部長您對外宣稱只設四個半導體學院,小規模創新監理沙盒,避免排擠國立大學資源,但提到立院的 「國家重點領域產學合作及人才培育創新條例」,不但未提監理沙盒,更擴大領域(循環經濟、智慧機械、新農業和金融等)及擴大參與學校!因國立大學將撥交校地給研究學院,研究學院得將經管之國有不動產及動產以出租、設定地上權或無償方式,提供合作企業開發、興建或營運,不受國有財產法限制。此一好康潘朵拉盒一打開,已經有金融集團正和台北大學洽談合作,預期更多良莠不齊財團正在蠢蠢欲動覬覦這塊肥肉了!

本條例排除大學法等十三項法規,幾乎空白授權新研究學院可與國立大學合聘教師,且其編制內教師得申請借調至營利事業,如此設了半導體研究學院後,可進一步與理學院合聘物理、化學、數學教師,與醫學院合聘半導體應用相關教師,形成一個超級怪獸學院,將掏空大學既有師資。

潘部長您又對外稱此條例設監督會是校務會議授權,代行校務會議的審查職能。依據大學法第15條,校務會議代表總人數至少要過半是教師代表,故監督會委員總數15人中,理應至少8位教師代表(由校務會議代表互選) 、1位學生會代表、1位研究生代表。您為何在立院協商一直幫校長爭取監督會委員提名權? 難道不知本條例規定簽訂產學合作契約由院長一人獨斷,院長人選由管理會決定,而管理會委員除政府代表以外,皆由校長提名。校長既掌控了實際運作的管理會為何又給他監督會委員的提名權?這已明顯違反大學法及校園民主制衡精神,新研究學院恐將走向黑箱腐敗,導致未來數十所國立大學校長都有可能和不肖財團勾結。

您自2016年上任教育部長以來對所發生校長弊案和爭議,總以設立專案小組調查回應,最後則不了了之。例如明道大學以不實廣告招進非洲境外學生,卻安排剝雞皮非法打工。成為國際醜聞後,校方趕緊聘任前教育部長吳清基擔任董事來擺平。首府大學董事長近年聘用其大學剛畢業的兒子擔任主祕,也是以聘任吳清基任董事當門神因應。吳清基自2012年任台灣教育大學系統總校長迄今十年,仍不卸任,他對外總以做無給職志工來掩飾其不當貪婪行為,您卻漠視縱容迄今。您沒有魄力根除已陸續發生的校長弊案,助長了這幾年公私立大學校長在高教校園內作威作福,剝削師生的資源和福利的氣焰。近日媒體爆料二所國立大學校長爆發嚴重爭議,可見一斑。台北教育大學校長不滿推薦的教師人選被質疑,竟直闖反對者研究室恐嚇,宛如黑道兄弟。高雄科技大學校長被投訴,替力挺他選上校長的大老闆護航,讓對方用涉嫌抄襲的論文取得博士學位,還同意性侵學生的狼師請辭,規避行政懲處。

您過去執政已證明沒有整頓大學校長弊端的魄力,現在更提出此違反執政黨「民主進步」核心價值,圖利校長的法案,已不適任教育部長。我們需要一位懂高教,能協助大學提升科技競爭力,培養高階人才,帶動經濟蓬勃發展的新部長!

*作者為台大經濟系兼任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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