風評:解決缺地政策,切勿引發不良後遺症

2017-11-07 0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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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院長賴清德「重裝上陣」親自出馬解決產業五缺問題。(顏麟宇攝)

行政院長賴清德「重裝上陣」親自出馬解決產業五缺問題。(顏麟宇攝)

快馬加鞭、急急如律令的,賴清德在很短時間內,就端出他的解決缺地方案。不過,讓人擔心的倒不是效果問題,而是後遺症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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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界喊了多年的「五缺」投資障礙中的缺地問題,過去幾年一直難端出解決方案;但賴清德接手院長2個月,就風風火火的端出解決方案;而且,可以看出這是一個充滿「賴神風格與意志」的方案。過去官僚單位也曾提出或想過的方案,如持有工業區土地不投資要買回、農地非法工廠合法化等,都因各種可能的負面影響而不敢推動,但到賴清德手中,則或是強硬推動、或是巧妙掩飾而讓其過關。

根據行政院昨日公開的解決缺地三大策略包括:公有土地優惠釋出、民間閒置土地輔導釋出、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三者中以後二者的影響與後遺症較讓人擔心。

所謂民間閒置土地輔導釋出,雖然用語平和說「輔導」,但實質卻是極度剛性的「強制拍賣」。民進黨全面執政的好處就是:雖然周一才通過解決缺地方案,但上周五立法院就已三讀通過的產創條例修正案,早已先配合修法,規定對逾3年未開發閒置工業地經公告2年未處理者,政府可先罰公告現值10%後,再無改善動作,則著手強制拍賣。

坦白說,對閒置工業區土地,從給3年時間加上2年公告,再加上罰款後才能拍賣,時間至少有6年以上,手段仍堪稱「溫和」而非嚴厲。但這個問題的重點在其本質上,是否有侵犯人民財產權的疑慮;而無論如何辯解,強制拍賣後的土地是由另外一家企業取去營利,這與政府為公共建設等因素而強制徵收私有地不同,後者的「公共利益」性質至少較明確可證。

再來是「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說要「立即運用前瞻計畫補助地方政府設置在地型園區;輔導地方政府及民間依實際產業需求,開發新產業園區」。聽起來問題不大,但實際上這部份計劃,有一個重點是要把原本在農田、農地中「長出來」的非法工廠,不但就地合法化,政府更要出錢幫其作好公共建設。

雖然我們不能否認有許多具競爭力的中小企業,就是從田園中的非法工廠中「長出」崛起,但也必須了解,非法工廠對附近環境的傷害,及就地合法引來的「道德風險」,都必須考量清楚。即使當地確實已有相當多的工廠形成小型聚落,政府遷就現實需要要讓其合法化時,也必須把原來造成的外部成本內化,讓非法廠商「漂白」時,承擔應負責的社會成本。

對強制拍賣的作法,賴清德是說:「經濟發展必須要大家一起來,如果多數人發展經濟,少數人在囤地,那不符合社會公平正義」。這番話義正詞嚴,把強制拍賣政策上綱到為了「社會公平正義」。不過,這種詮釋有必須再斟酌之處。

就一般與社會的看法而言,任何囤積行為─不論是因「奇貨可居」而囤積商品,等於上漲大賺一票,或是囤積土地(不論是工業區土地、農地、住商用地),都讓人嫌惡反感。但從人性與商業眼光看,這是普遍存在的商業謀利行為,而且囤貨者也有成本與風險存在。

政府與社會不樂見此行為,則要在制度上尋求解套、加重囤積的風險與成本。但其方式必須避免有違法之虞及不良後遺症,強制拍賣與以「「產業用地開發與更新」包裝的違法工廠就地合法,就有此疑慮。事實上如果政府對閒置工業區土地加重持有成本、對未來賣出土地才附上買回條款,應該就能解決閒置土地問題,未必要動用到強制拍賣方式。

對強制拍賣手段,經濟部次長龔明鑫說:「那只是一個最後的手段」,「在草擬方案時民間就會尋找賣方了,我們是希望不要走到那一步」。政府拿到了強制拍賣的權利,希望真如官員所言,能審慎使用,是「最後的手段」,藉此就可先讓手上有閒置土地者釋出。

而如果真能如政府所估計,到民國111 年可提供出1442公頃用地,那政府接下去該努力的大概是:如何提振民間信心、落實增加投資,不要只停留在「承諾新增投資」的嘴炮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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