育嬰津貼「看得到,卻只吃得到一半」 雙薪領滿1年低於2成,藍委提修法 

2021-03-13 1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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育兒津貼雙薪難落實,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資料照,顏麟宇攝)

育兒津貼雙薪難落實,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資料照,顏麟宇攝)

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3歲以下嬰幼兒的父母若都具備具勞工身分,可以分別請領半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理應勞工雙薪家庭,合計應可請領到1年的育嬰津貼,但檢視實際請領狀況,卻僅不到2成雙薪家庭領滿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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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自桃園的國民黨立委萬美玲指出,自2009年政府開辦育嬰津貼後,竟只有18.1%的勞工雙薪家庭領滿1年的育嬰津貼。為了改善這問題,萬美玲將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除維持現行夫妻可各請領半年的規定外,並增訂「也可由夫妻雙方協調出1人單獨請領1年育嬰津貼」。

萬美玲:現行法令雙薪請領難落實

萬美玲接受《風傳媒》訪問時解釋,因為雙薪家庭中常是丈夫薪水比妻子高,著眼的是若丈夫請育嬰假,反而是2人當中損失較高薪的4成,所以常由妻子請育嬰假,但另外丈夫的半年請領額度反而直接放棄。

萬引用勞保局統計數據,指民國2009年至2020年底止,父母雙方皆為勞工,且為照顧同一子女,都有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案例,僅有13萬6476例;而由父或母單一方請領的案例,卻高達61萬6958例,顯見現行「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強制規定,夫妻只能分開各請領半年津貼,且無法有效落實政府要讓雙薪家庭合計可請領1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美意。

萬分析,政府原本開辦「育嬰留職停薪津貼」,規定夫妻雙方必須「分開請領半年」的津貼,是要讓男性肩負起照顧小孩的責任,但據勞工保險局統計資料,從2009年至2020年底止,男性有請領領育嬰停薪津貼的比例,平均僅有17%,政策美意不但沒達到,還因強制分開各請領半年津貼,反而使原本可領到1年「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美意直接打對折。

萬強調,我國正面臨少子化的國安危機,政府政策不該過於理想及僵化,另外,我國家庭型態多以雙薪家庭為主,若育嬰留職停薪津貼可更有彈性,對雙薪家庭照顧子女有更大幫助。

她表示,她將提案修正《就業保險法》第19條之2,除維持現行夫妻各請領半年的規定外,更增訂可由夫妻雙方自行協調出一人,單獨請領1年的「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給予雙薪家庭的夫妻多1種選擇,讓政府美意不再打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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