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GBTQ+里程碑!美國聯邦眾議院通過《平等法案》 禁止因性取向或性別認同歧視

2021-02-26 13: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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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4年,知名女性主義者、民主黨聯邦眾議員阿布扎格(Bella Abzug)最初提倡起草《平等法案》,試圖將《民權法》修改為,禁止任何人在聯邦援助計畫、房屋交易、租賃、借貸融資方面,受到基於性別、性取向和婚姻狀況的歧視。然而許多宗教組織遊說大力反對,稱這項法案使基督宗教的虔誠信徒缺乏「宗教信仰豁免權」,將嚴重侵犯宗教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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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耶穌基督後期聖徒教會(Church of Jesus Christ of Latter-day Saints)、東正教猶太人和基督復臨安息日會(Seventh-day Adventist)在內的團體都表態反對,他們認定其宗教信仰所深信的價值觀,使他們無法為同性戀提供服務。共和黨人則認為《平等法案》侵犯個人宗教信仰自由,也質疑若讓未動手術的跨性別女性自由參加女子運動競賽,將因其「生理優勢」,導致比賽不公平。

25日上午聯邦眾議院表決前,共和黨眾議員克萊德(Andrew S. Clyde)多次將跨性別女性稱為「生理男性」(biological males),並說《平等法案》將侵犯女性在更衣室和淋浴間的隱私權和安全權益,他還稱該法案允許跨性別者接受「性別確認荷爾蒙治療」(gender-affirming hormone therapy)是「虐待兒童」。

事實上,跨性別女性使用女性更衣室和淋浴間,並不會侵犯女性的隱私權和安全權益,若有惡狼扮女裝侵入,有錯的人應是犯罪的惡狼。至於「跨女參加女子競賽是否公平」在國際之間仍未有定論,國際奧林匹克委員會(IOC)的現行規定是,跨男可自由參加男子競賽,而跨女想參加女子競賽,雖然不用動性別手術,但體內睪固酮濃度在比賽前必須低於一定數值(低於10奈莫耳10nmol/L)才能參加。

把LGBTQ遭歧視的時代畫下句點

目前為止,美國有27個州的LGBTQ+可能會因為性取向或性別認同而被拒絕提供住房;31個州未立法保護LGBTQ+平等接受教育的權利;41個州未保護LGBTQ+擔任法庭陪審員的權利。

美國LGBTQ+人權組織對於拜登政府重提《平等法案》表示激賞,人權戰線(Human Rights Campaign)主席大衛(Alphonso David)在一份聲明中說:「現在輪到聯邦參議院通過《平等法案》,並使LGBTQ美國人終於能夠不受歧視地生活。」

經過幾十年風起雲湧的性別平權運動,美國公眾輿論已出現巨大變化,許多人表態支持保障LGBTQ+基本權利。2020年公共宗教研究所(Public Religion Research Institute)針對美國人價值觀的調查顯示,高達八成的美國人贊成立法保護LGBTQ人民免在工作與公共場所和住房方面遭受歧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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