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包裝惹禍!這幾家「5星級飯店」違規 最高罰15萬

2020-09-29 17:23

? 人氣

北市環保局抽查市售禮盒,圓山大飯店「富貴牡丹禮盒」因不符規定遭罰。(取自台北市政府官網)

北市環保局抽查市售禮盒,圓山大飯店「富貴牡丹禮盒」因不符規定遭罰。(取自台北市政府官網)

為落實禮盒包裝減量工作,台北市環保局日前針對市售糕餅、酒、化妝品、加工食品,以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等5類禮盒進行抽檢。在北市環保局抽查206件當中,圓山大飯店、晶華國際酒店等4件違反規定,依《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26條開罰3萬至15萬元罰鍰。

[啟動LINE推播] 每日重大新聞通知

根據《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規定,產品生產與銷售應避免過度包裝,製造、輸入及販賣業者應於販賣指定產品禮盒時,遵守包裝空間比例、層數,以及使用材質種類與數量限制。北市環保局表示,禮盒商品的包裝體積比值應小於1;化妝品、加工食品,以及酒類禮盒包裝層數應在2層以下,糕餅類及電腦程式著作光碟類禮盒應在3層以下。

此次4件過度包裝禮盒商品中,包含2件糕餅禮盒,為圓山大飯店「富貴牡丹禮盒」,以及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賞月寶島名物桃山月餅禮盒6入」。1件化妝品禮盒,為法倈麗國際股份有限公司的「DOLCE&GABBANA香水禮盒」,以及1件加工食品禮盒為胡媽媽食品「燕窩銀耳燉禮盒」。

20200929-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賞月寶島名物桃山月餅禮盒6入」,體積比與包裝層數不符規定。(取自台北市政府官網)
晶華國際酒店股份有限公司「賞月寶島名物桃山月餅禮盒6入」,體積比與包裝層數不符規定。(取自台北市政府官網)

若業者違反《資源回收再利用法》第14條規定,則可依同法第26條處3萬元以上15萬元以下罰鍰,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將按日開罰;情節重大者,可處1個月以上、1年以下停工或停業處分,必要時可能給予歇業處分。北市環保局提醒,業者應在禮盒產品推出前,於行政院環境保護署生活廢棄物質管理資訊系統-宣導-包裝減量查詢,檢驗自家產品是否符合限制產品過度包裝的規定。

關鍵字:
風傳媒歡迎各界分享發聲,來稿請寄至 opinion@storm.mg

本週最多人贊助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