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智仁觀點:家業傳承沒有捷徑,生態健全才是王道

2020-09-12 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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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師溫泉旅館」在西元718年開業,至今已傳到第46代。(Namazu-tron∕維基百科)

「法師溫泉旅館」在西元718年開業,至今已傳到第46代。(Namazu-tron∕維基百科)

距今六、七年前的冬天,收到來自日本的一封邀請函,對於來信的署名印象並不深刻,趁著公務飛往東京,拜訪了信件的主人。當門打開的瞬間,映入眼簾的,是一抹熟悉且和善的笑容。這位日本長者很快地喚回了我們的記憶,在笑談中聊到我們多年前在東京車站前的巧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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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天晚上下著大雨,我看到這位長者撐著傘,因為雨勢過大而躊躇是否走到對街,於是我鼓起勇氣向前攙扶著他,順利走向對街的人行道並坐上計程車。他當時充滿謝意的笑容,和後來重逢時的笑容一樣溫暖。言談中,長者提到老伴的過世,以及家中成員的狀況,那時才知道,眼前的長者是一家經營了十餘代企業的負責人,正在思考如何妥善安排家業的傳承課題。從那一刻起,我們開啟了家族傳承的規劃合作,迄今不輟。

日本一直是家族事業傳承的典範國家,為人津津樂道的還有知名的「法師溫泉旅館」,這間旅館在西元718年開業,與山梨縣的慶雲館及兵庫縣的城崎温泉,並列「世界三老旅館」。因為高僧泰澄大師在此地挖到溫泉,因此營建旅館,至今已傳到第46代,家族的繼承遵循著嚴格的規定,每一代僅限一人擁有所有權與管理權,其他的兄弟姊妹則通過婚姻離開家族,強調單一繼承。法師溫泉旅館並未將所經營的事業全然企業化或股權化,所在意的不是家業的規模,而是家業的壽命,並且將這個家族品牌視為家族的特殊資產,代代綿延。

無論家族企業所重視的是規模的擴張,或是存續的時間,甚至二者皆是,都必須有全面的規劃。經過了一番思考後,建議長者進行全生態系的規劃。除了讓家族成員成立「家族理事會」,針對家族與企業重大事項進行決議外,也制定了「家族憲章」。

家族憲章不一定具備法律效力,但卻是家族所有成員精神的總依歸,也是初代創業者的初衷與心願,更是後代子孫必須思索且遵行的智慧。而家族企業生態系中自然也有「家族企(事)業」,如何有序地推進事業的發展,並讓家族成員各安其位,便是「家族辦公室」(family office)的重要任務。在規劃家族辦公室的構想上,個人嘗試著從企業治理、家族治理、資產配置(含稅務規劃)、教育公益、家族信託(與私人銀行服務)以及接班計畫等幾個層面著手,而這樣的服務內容勢必仰賴多元(甚至是多國籍)的專業人才,方能克竟全功。

BMW從戰後衰弱中重生,是賀伯特家族全力改造的結果,也見證匡特一家兩房的和平分家(圖片來源:familyofficehub)
BMW從戰後衰弱中重生,是賀伯特家族全力改造的結果,也見證匡特一家兩房的和平分家(圖片來源:familyofficehub)

金管會在9月1日宣布「信託2.0」計畫,其中包含「推動『家族信託規劃顧問師』認證計畫:培育發展家族信託所需相關人才,透過金融機構內部人才共用及資源整合平台,或結合外部專家,例如會計師或律師,引導及協助國內中小企業透過家族信託之規劃,達到永續經營的目的。」

這項措施,除了宣示主管機關金管會對於企業傳承問題的重視外,也付諸行動,與信託公會協力落實理念,值得肯定。在國內現行的規劃中,單純以股權信託的方式保障家族企業的股權不外流,是最簡單的模式;透過設立閉鎖型公司再結合信託,不涉及家族治理與家族辦公室之設置者為普通模式,如果在閉鎖型公司結合信託後,金融機構進一步協助委託人規劃家族治理等事宜,則稱為複雜模式。最後,若是企業主設立閉鎖型股份有限公司,同時以該公司作為信託委託人兼受益人,並由信託業者擔任受託人辦理家族信託,也協助家族企業訂定家族憲章或建立家族理事會等完整機制,便是完整模式。這些模式如何運用,端視各家族企業的需求,可以自行選用。

然而,除了基本架構的逐步問世,期待更完整的生態建構。當然,相關的配套機制與賦稅問題,均有賴部會間的溝通,希望能一一釐清並尋求最佳解決方式,讓家業傳承的生態系能夠更加完善。

每次聆聽日本長者的分享,有一句話總是縈繞耳畔:「利他,就會利己;傳家,就是傳德」,溫暖又餘韻無窮。

*為銘傳大學金融科技學院教授,法務部信託法研修委員,台灣信託協會理事,行政法人國家電影與視聽文化中心監事,上市櫃公司獨立董事與薪酬委員會委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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