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紹煒專欄:閒話彰銀案的八卦

彰銀案官司台新金「贏得一局」,讓未來發展更難預測。(資料照片,顏麟宇攝)

上周彰銀案判決台新金勝訴,一時之間大有風雲變色之想。不過,阿扁說過:有那麼嚴重嗎?其實,事情本質沒什麼改變,彰銀案還是難解又無解;台新金更可能因這個勝訴掉入一種類似「贏家的詛咒」中。

這個官司主要是台新要求確認財政部與台新金的「契約關係」存在,判決是確認財政部持有彰銀股份為出售前、台新金仍為彰銀最大股東時,應支持對方指派的代表人當選4席普通董事。這個司法判決財政部當然是輸了,但對贏家台新金而言,卻也是沒有改變現在的情況。

一來是財政部當然繼續上訴,所以歹戲還要繼續拖棚;二來台新金後來對損害賠償部份撤銷,只打確認訴訟,所以也不會有任何與賠償有關的進帳。三來法院判決不是說支持台新金擁有經營權,而是說財政部要支持台新金當選4席普通董事,坦白說,這種判決少見且奇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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