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胎十月,爸爸只能請假陪媽媽5天!律師揭陪產法規缺陷:讓懷孕女性獨自受苦

2020-08-12 08: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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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懷孕期間,女性必須獨自面對種種問題。(圖/取自photoAC)

在懷孕期間,女性必須獨自面對種種問題。(圖/取自photoAC)

父親節剛過,相信有不少新手爸爸也體會了剛成為爸爸的快樂和辛勞,相信在繁忙的工作壓力之下,照顧小孩也是很吃力、勞心的事情。如果您是伴侶已經懷孕、準備等待孩子降臨在這個家庭的準爸爸,你應該非常需要了解一下,關於爸爸如何請陪產假、育嬰假的法律相關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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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實,跟媽媽比較不同的是,爸爸沒有五天的全薪產檢假,也沒有八周的全薪產假,也就是說,爸爸如果要陪媽媽產檢,就必須自行請假,還沒有薪水,等於是讓爸爸在生育的過程中,較難全力且全程的參與,大多不是全部都由媽媽一人承擔生育,就是爸爸還要額外請假。

不過,爸爸還是有機會可以陪伴媽媽生產和育嬰的喔!

根據《性別工作平等法施行細則》第七條,爸爸可以在媽媽生產當日以及前後合計15日內,選擇五天請陪產假,且薪資應該照給。《性別工作平等法》也規定,受雇者任職滿六個月後,於每一子女滿三歲前,得申請育嬰留職停薪,期間至該子女滿三歲止,但不得逾二年。同時撫育子女二人以上者,其育嬰留職停薪期間應合併計算,最長以最幼子女受撫育二年為限。

不過,《性別工作平等法》針對媽媽生產做的保障和措施,相對比較完善,但比起來爸爸的保障就比較少了,這也讓爸爸在育兒方面,獲得比較少的制度支持,尤其是產檢假的設計,只針對女性,不僅僅預設了只有媽媽才需要了解、關注胎兒的生命徵象和發育,也讓爸爸很難有機會參與此一過程。

因此就有立委提出新增配偶「陪產檢假」五天、將現有5天陪產假合併成「陪產暨親職假」4星期的構思,由范雲立委提出,提出的目的就是希望能打造更性別平等、友善的職場環境,也是希望透過這樣的修法,給予爸爸育兒上的支持。

由於現在多數雇主仍會因為法規的設計,預設女性可能有育兒的計畫,可能請產檢假、育嬰假等等,因此在職場上對女性有各種形式上的差別待遇。如果能透過法律的修訂,讓爸爸也能納入育兒的措施之中,或許也能減少職場上的懷孕歧視,因為未來生育和照顧小孩的需要和責任,將不會落在媽媽一人的身上。

相信不管對於爸爸還是媽媽,孩子都是您心中最甜蜜的負荷。不過有時父親常常會在這個社會當中,被賦予「賺錢養家」的重責大任,這也讓父親在養育小孩的過程中,增加了許多困難,也導致了不少人的家庭呈現母慈父嚴、爸爸和孩子有距離感的現象。這也讓孩子對於父親有敬畏感,不會特別將自己的心事和父親分享,也不容易感受到父親對孩子的關心和親密感,這是非常可惜的一件事情。

希望各位成為新手爸爸們的人,可以把握機會多多照顧小孩、和孩子相處,也期望能夠在工作忙碌之中,多多和家人培養親密感!

本文經授權轉載自黃靖芸律師。生活法律沙龍

責任編輯/潘渝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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