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廠工人案停損 政院傾向全數還款

2014-03-11 17: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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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10日宣布不對關廠工人判決上訴後,行政院11日原則上確定,對民國100年前還款的關廠工人,將一併歸還款項。(余志偉攝)

繼10日宣布不對關廠工人判決上訴後,行政院11日原則上確定,對民國100年前還款的關廠工人,將一併歸還款項。(余志偉攝)

在輿論壓力下,行政院長江宜樺今(11)日指示勞動部,重新研議是否返還民國100年(2011年)前收回的關廠工人還款。據了解,江宜樺中午和相關官員曾就此議題簡短交換意見,雖然官員意見分兩派,但考量年底選舉以及為此爭議設下停損點,行政院傾向全部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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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若全數退還 須多支出2億元

根據估算,政府本來只打算歸還民國100年1月2日後還錢的,總數約5千萬元,現在如果加上民國100年1月2日前還款的,政府還需要多付2億元。

勞動部10日宣布不再針對關廠勞工逾貸案提上訴,並將返還2011年後關廠勞工的還款,2011年前尚未興訟就已償還借款勞工的款項則不返還。對於勞動部不返還2011年前的還款,專家學者輿論多數認為違反公平原則,主張應全部返還。

江宜樺上午赴立法院備詢,他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將指示勞動部重新研議是否返還2011年前收回的關廠勞工還款。據指出,江宜樺對此事相當重視,中午即要求勞動部長潘世偉審慎研究;潘世偉回到勞動部後,也馬上指示相關單位研究,希望在周內提出政策建議。

知情人士說,院內對於是否返還2011年前已償還款項,目前分兩派意見,贊成還款者認為關廠工人爭議已糾纏18年,應該設下停損點,否則政府不再上訴的美意也會打折扣;反對的一方則認為,公務機關行事仍須兼顧法理,萬一連行政追訴期內還款的部分都返還,此例一開,難保沒有其他案例會要求比照,屆時可能沒完沒了。

該人士表示,現在行政單位陷入進退兩難的情況,公務人員必須依法行政,否則有瀆職的問題,且行政體系有稽核機制,2011年後關廠勞工還款還可以用超過行政追訴期的理由返還,但若2011年前還款也要返還,恐怕違反法治原則;更糟的是,「如果18年前的爭議可翻案,那麼20年前、30年前的也可翻案嗎?」

雖然政院內部對於是否返還2011年前關廠工人償還貸款有兩派意見,但政院人士說,年底七合一選舉在即,關廠工人爭議拖越久對馬政府越不利,馬總統和江宜樺好不容易藉著高等行政法院7日的判決找到下台階,如果留個尾巴,等於埋了不定時炸彈,對於年底選舉和馬政府形象都相當不利,因此此事應該會「政治」決定,2011年前償還貸款的關廠勞工,應該可取回還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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