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華再遭判雞姦 抨擊政治抹黑

2014-03-07 22: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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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華7日離開法院後接受支持群眾的歡呼。(美聯社)

安華7日離開法院後接受支持群眾的歡呼。(美聯社)

馬來西亞反對派領袖安華(Anwar Ibrahim)一宗涉嫌與男幕僚雞姦的案子7日遭到大馬高等法院推翻無罪判定,判處安華5年徒刑。由於在本月的地方補選中,安華可望當選雪蘭莪州(Selangor)議員進而成為州務大臣(chief minister),此舉形同斷絕安華的政治前途,15年來飽受雞姦訟案纏身的安華將繼續向該國最高法院進行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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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名上訴法院的法官7日一致通過,安華6年前遭控與男幕僚雞姦的案子在2012年以「證據不足」撤銷的判決無效,由於馬來西亞為穆斯林國家,同性間的性行為視為犯法,因此法官判處安華需入獄服刑5年。

安華聞訊後表示,15年來他被一而再再而三的以雞姦案遭起訴,這是卑劣的政治抹黑手段,「大馬當局急著把我關起來」,這是司法笑話,「一切都套好了」,安華還警告現任納吉布(Najib Razak)政府「不要低估人民對此的憤怒」。

現年66歲的安華原為馬來西亞副總理,政治前途一片看好,但在他於1998年退出執政黨國民陣線(Barisan Nasional coalition,又稱國陣)後,隨即被指控濫權貪污,還與妻子司機涉嫌雞姦,當時引發馬國人民走上街頭爆發大規模示威抗議。

2000年,安華被判雞姦罪名成立,刑期9年;4年後大馬高等法院判決安華無罪,恢復自由。不料,安華於2008年又捲入與男幕僚在吉隆坡雞姦的案件,2012年高等法院在以證據不足推翻判決,7日又遭上訴法院推翻。

人權觀察組織亞州副主管羅柏森(Phil Robertson)抨擊,7日是馬國司法史上黑暗的一天,顯示「司法屈服於政治」,一名評論家認為,由於安華及有可能在當選雪蘭莪州議員後成為州務大臣,雪蘭莪州為大馬富庶的州區,拉薩當局顧忌安華「成為大馬實質領袖」,因此以政治操作司法讓安華無法如願,根據馬來西亞律法,若安華上訴失敗,最快要等到2018年才能再度參選,屆時他已70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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