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貪縣長 李朝卿:依法不該停我職 

2014-03-07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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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貪被停職超過15個月的南投縣長李朝卿爭取復職,為國民黨年底七合一選戰投下震撼彈。(取自維基百科)

涉貪被停職超過15個月的南投縣長李朝卿爭取復職,為國民黨年底七合一選戰投下震撼彈。(取自維基百科)

涉貪被停職超過15個月的南投縣長李朝卿,去年4月第一次申請復職失敗後,勤跑地方活動,下周一(10日)將動員支持者到內政部遞交復職申請書,2度謀求復職。李朝卿7日表示,其實依《地方制度法》,本就不應對他停職,過去復職案例也不少,只有他受到特殊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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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朝卿貪污案,目前還在南投地方法院審理。李朝卿2度謀求復職,積極拉攏地方力量,傳遞一份5萬人連署書,屆時除了向內政部遞交復職申請書,也會一併附上連署書,希望能順利復職。

根據中央社報導,李朝卿強調,依《地方制度法》他本來就不應被無限期的停職,他有權復職,過去的案例也都可復職,唯獨他遭到不同的待遇,「我是民選縣長,與縣民有約」,這對南投縣不公平。

據發起連署的李朝卿友人表示,李朝卿擔任兩屆南投市長、一屆半的縣長,為人厚道,即使被內政部破例停職,也沒有激烈的抗議,但地方始終認為,內政部的做法對南投縣不公平,因此才有為他爭取復職的聲浪出來。

這名人士說,連署行動相當踴躍,以南投縣議會來說,除民進黨議員外,國民黨及無黨籍議員幾乎都已參與連署,包括議長、副議長在內,將於適當時機向主管機關內政部提出陳情。

檢調人員前年11月底搜索南投縣政府,李朝卿被控收取工程回扣3000萬後裁定收押,去年4月李朝卿被起訴, 交保後向內政部申請復職,時任內政部長的李鴻源曾公開說,「依法、依慣例,都應該復職」,當時由於考量到巨大社會壓力,後來復職案還是被駁回,並將李朝卿移送監察院調查,依《公懲法》繼續予以停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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