衝撞總統府懲處 蔡得勝僅口頭告誡

2014-03-07 1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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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安全局長蔡得勝。(吳逸驊攝)

國家安全局長蔡得勝。(吳逸驊攝)

針對1月25日退役軍人張德正駕聯結車衝撞總統府事件,馬英九總統7日對懲處名單做出核示:國家安全局長蔡得勝予以口頭告誡、特勤中心副指揮官許燕情記過乙次處分;而負責總統及其家屬特勤的總統府侍衛長汪旋周因事發時不在國內,免予究責,但警衛組組長李先輝申誡乙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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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已於7日對國安局就1.25衝撞事件提出的懲處名單做出核示,針對國安局部分,處分指出,國安局為特勤之主管機關,國安局長為特勤中心指揮官,在本次事件中未盡確實督導、人員安全查考訓練,及對特勤單位統合指揮之責,因此對蔡得勝予以口頭告誡、許燕情記過乙次處分。

而總統府侍衛長身兼副指揮官,專責總統與其配偶及家屬之特勤事項,並非專責總統府及寓所之維安,且事發之時總統及侍衛長並不在國內,因此汪旋周免予究責;但侍衛室警衛組負責平日勤務之規劃、訓練、督導、兵力運用、指揮調度,平日雖訓練頻密,然勤務規劃欠周,因此警衛組組長李先輝申誡乙次。

負責巡查、督導、演練的憲兵211營,雖然對整體安全執行作法規劃不周,然而面臨突發狀況反應得宜,僅對該營主管計畫之參謀主任吳炳賢予以申誡乙次,營長林志勇申誡乙次。

至於台北市警察局已依職權提出懲處名單,並經台北市政府核定,總統府尊重台北市政府之決定。

總統府副發言人馬瑋國轉述,總統表示此次要求國安局提出通盤檢討,並提出違失懲處名單,目的在於釐清事發過程各環節維安工作,包括大型車輛進入管制區、攻擊事件事前的情資掌握、預警通報機制,及府區整體安全維護等層面,是否在制度設計上和人為方面涉有疏失。總統認為應利用此次事件痛定思痛,重新盤整精進整體維安計畫,確保類似事件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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